人間事6&7 都是老二惹的禍

作者: distantblc (白石)   2022-06-04 22:51:20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49624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49723
床上滑手機滑到,如獲至寶,興奮的從床上跳起來,正愁沒新素材寫點東西
放著不管,「人間事」也會自動增生,永遠都有新鮮素材
狼師常有,或許該專門歸類為某個類型,不然人間事1~999每一則案例都是狼師=.=
以下節錄:
“簡男眼看事態嚴重,趕緊以100萬元和女學生和家長和解,並強調因本案和老婆離婚,
須要獨自扶養6歲女兒和年邁雙親,已丟掉教職,為此深刻反省,現正尋覓工作,特意避
開有年輕女性在場的工作,避免再次犯錯,且正在準備消防設備證照的考試,期待自己導
回正途,希望法官能判他緩刑,免入獄。
但高院發現,簡男2003年11月間,曾因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判刑2年、緩刑4年確定;又於
2009年9月間再因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判刑6月,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均免關。
綜上,高院認為陳男有兩起妨害性自主前科,也沒有值得同情的地方,評議後維持一審的
3年6月量刑,可上訴。”
完蛋了www這次真的要被關啦www 都第三次常客裝可憐不管用幫QQ 不曉得關幾年出來後能
不能再蒐集到簡男的新聞,讀的意猶未盡阿

另一則也很有意思,熱騰騰的
以下節錄:
“台北市警局督察室調查,陳彥錦5月31日在值班時飲酒,本已就違返警方勤務規定,但他
酒醉後對被害女性語多輕佻,最後更性侵得逞。
被害女性事後求醫就診檢具傷單,向督察單位和婦幼隊提出檢舉,警方根據檢舉內容主動
查訪查證,認為陳彥錦確實有明顯違法犯紀之虞,依最刑責嚴重的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
下令即刻起停職處分。據了解,陳彥錦在警方調查中全程配合,並失聲痛哭。
警方指出,46歲的陳彥錦原是刑事局培養的刑事幹材,曾負責國內靖安緝毒工作,後轉入
台北市刑警大隊毒品查緝中心任職,再調升任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長、中正一偵查隊長,是
近年缺乏幹練刑事警官北的北市警局,有意作重點栽培的中階刑警人員。”
“有意作重點栽培的中階刑警人員。”
優秀的刑事幹材,一步錯就從雲端上掉下來
一個46歲的優秀偵查隊長在警方調查中失聲痛哭,努力想像那個畫面,揣摩心態
“他剛剛明白過來自己犯了多麼愚蠢而嚴重的錯誤,對警察生涯是毀滅性的打擊,自毀前
程大好前途付之一炬。”
心態是這樣子嗎?是這樣子嗎?
好棒啊,文思泉湧,振筆疾書,又有動力來寫小說
想到過去數十載寒窗苦讀(?)辛苦鍛鍊體能(?)好不容易經營得來的事業地位一夕煙消雲
散(?)
就像快將骨牌排好,不小心碰到功虧一簣整副骨牌垮掉
真叫人熱血沸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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