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上一篇日記2021/03/28,也就是第一次發日記版。
內文提到我跟神佛發誓,
當時我自以為只要是好事,
發願這種事情連神佛功德也有沾光,
現在回想顯得幼稚。
在宗教方面,我偶會多做思考,
因為我想知道人生是什麼意義目的,
偶然想通,發願是個人自願,
神佛沒必要沾光,神佛只是提攜和教育我們,所以事情都必須自己決定並承受因果。
如果說是信上帝,那就是給我們的考驗和責任。
今年畢業後,我思考我該怎麼規劃工作的路。
我預期以後想做個管師,
但條件是必須做督導或居服員滿兩年方具備資格。
心想醫事相關科系對我來說居服工作技術不難,
能直接做督導兩年更好,除了薪水好一點,
職稱好聽一點,且直接歷練管理職。
不幸,應徵沒我想像中順利,
我回想曾經面試過的場合,那些面試官講的話,
自己檢討認為:
一、願意找來面試,代表有看上可做督導條件了。
二、被刷掉代表有人比我條件更好。
三、沒居服經驗。
以上三點都是某幾家公司略有提到其中一點。
我需要放下曾經的學經歷,
且要調適不容易調適做更低薪的工作,
因為長照這領域,我等於是人生從新開始。
我一直安慰自己,當初不是抱著願望幫助大眾?
居服可以直接面對病人,直接讓病人受益,
未必非得做督導啊(做居服一段日子後有兩家確定可以讓我過去接居督缺,但後來我拒絕了)
上面那段講得簡單,其實重新讀大學,
又要領低薪(其他領域可以有40~50k以上),
甚至還要調適「看護」這職業的社會觀感,
這些對我來說並不容易。
後來8月中旬,我終於踏出第一步,
勇敢的去做居服員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