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禮拜三。
中午的愛心便當,
這次神隊友換了一家新店【山西刀削麵】,
它位於北區漢口路,買了水餃+酸辣湯。
1.水餃15顆$6*15=90
2.水餃15顆$6*10=60
3.酸辣湯$30
->水餃有點小顆,神隊友吃不飽..
->酸辣湯的湯還可以,只是料不多。
晚上,一起去【林家牛肉麵】吃晚餐。
我們點了:
1.什錦麵(小)$70
2.什錦麵(大)$80
3.擔仔麵(小)$45->擔心神隊友吃不飽,加點
經過昨天兩人討論,
決定今天還是先跟機車房東簽約付訂金,
不然如果這物件被搶走,就GG...
跟機車房東約晚上八點半。
(機車房東是大忙人,只能配合他時間)
所以我們吃完晚餐,去全家等,
先陪神隊友寫題目/檢討/修正/討論。
看時間差不多,
我們走過去,約晚上八點二十分,
房東已經在外面等,就一起進去。
他先帶我們去看地下室的機車停車位,
然後去七樓,他一進門,
從書桌的抽屜內拿出二本他自己打的租約,
還有一張收據(上下聯),開始寫收據內容,
他先收訂金(租金2個月)(5200*2=10400)。
然後約這禮拜天(10/30)另外簽約/拿鑰匙,
他說超過當天21時沒簽約,訂金就會沒收
然後又講了一大堆機車的話。。。。。。
連我問他房租不是有包含管理費,
為什麼租約上的條文是寫不包含管理費?!
他還扯三扯四講了一大堆有的沒有的話,
就是不想要改掉這一條...
他感覺就是一個很機車的投資客...
(仗著自己錢多,旁人都要以他為主)
PS.我真的很討厭這麼自大/自以為是的人!!
心中有點擔心:自己未來的租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