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思考反省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23-03-02 12:37:16
昨天收了斡旋,買方的出價相較於我們上一次的成交價格有100萬以上的落差,但是我還
是去拜訪屋主,並跟他說高總價買方的相對加價力道有限。一來是客群本來就沒有那麼多
,二來客戶本來就有房子,急迫度不會有兩房三房的客戶高。
屋主思考了一小時後回絕,我轉達給買方。後來回到月子中心期間,我們還是持續討論這
個問題。早上屋主似乎想通了,但是還是希望多爭取一點買方的加價。
我跟屋主提到年收入千萬,其實真的沒有差這20-30萬,早點處理掉比較省事。一般業務
員早跟你談服務費能否多收,我給大家方便,你不要自己搞到破局。
最後決定要賣,買方已經不買了。我認真的回顧一下。
買方本來就是希望買比較高樓層的物件,這個物件對他來說就是可有可無。所以出價一來
是跟介紹許久的我給個交代,二來就是在等待其他樓層釋出前,做些因應市場的回應,因
為不是最佳選擇,自然不會有任何加價或是討價還價的行為。現在屋主拒絕就是給他一個
台階下而已。
認真的思考,在不是最佳買方的情況下,或許遞延傳遞屋主的決定會是比較好的做法。當
然服務費還是無法收滿,但是重來一次硬去成交還是有方法。只是遇到合適的買方,才是
更好的結果。
PS謝絕推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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