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 拱衡堂
文昌帝君 降
逢凶化吉 106‧11‧4
語有云:「大難不死必有後福」,其理安在?緣於其人,能在凶險情境中得以逢凶化
吉,必然在此之前,有頗多善行累積,至此乃有契機化轉,或扭轉此災凶。吾淺舉近期中
,美國有對夫妻,在瘋狂槍擊事件中死傷慘重情境下,其夫當下以身護妻,竟然在如雨之
槍彈中毫髮無傷;此即其夫之行為契引之前善行,乃得逢凶化吉。
天律今時已改現世報,往昔此一逢凶化吉之福報,必需在累世中善德至今成熟,始得
顯現。但今時則可今生所行,甚或當下所行,均可立即顯報。故今之天律採累進制,亦即
平素中點點滴滴之小善,均可以累計,形成一個大善,乃至一個福報,可以化除命關災劫
,逢凶化吉。
所以眾生在平素中,當應見善而為,莫以「善小」而不為;任何一個善行,均可能是
每個重大福報之關鍵!再者,同一事例之夫妻,在大難不死之後,孰料未幾日,卻同身故
於汽車燃燒事件。為何此夫妻能渡脫槍擊事件,卻未能安度餘生,沒幾日旋又身故於意外
事件?
當然,此即累世業報所註:其一,今生所行善德,尚未具足消弭二次命關災劫。其二
,在渡脫劫數之後,不能鬆懈行善之心;反之,更要厲行善德!是以相對然,眾生需知福
報如泉水,終有用盡、枯竭之一日,因而平素行善,絕不間斷,即為累積下次逢凶化吉之
動能。甚願眾生細思量!
附註:眾生閱文注意,吾所提列一大善、一福,悉皆可以顯成逢凶化吉之動能。一大善,
約可由百小善累積而成;一福,則如貴堂大法會之賞律、殊例中即是。
平安即是福(誠懺) 106‧11‧11
際值此時三期末劫大清算,因果業報接踵顯成,加上天律改為現世報,莫怪眾生常覺
日常間運程乖舛、諸多不順,疑難雜症纏礙身心。並且功利人心諸般設想、爭權奪利等等
事端,乃有倍加感嘆:人生苦海!
然則 昊天至正、至慈,雖有霹靂手段因應末法,但絕非不仁;雖然嚴律施於世,且
果報定律難以抹煞,唯仍然施予眾生甚多生路之跡。吾且試舉數例而言:如眾生惡行達施
懲標準,立加顯報;但是相對應,加大福報之計算標準。如小善之行,以往昔律例只能積
來世之福,但今律已可立即加計累積,並且加以消除夙世因果業報,及今生災難。
再如人能懺悔前愆,立即改過向善,此一「誠懺」並改過,新律是以加倍計算;除其
前愆乃係殺人放火、或販毒、涉槍,涉及廣泛之外,絕大多數均可因此懺悔改過,而將前
愆彌補,並且有善即得福報。因而在末法中,眾生雖受嚴律及果報之苦,但只要能知所誠
懺並向善,則後福絕對可期!
但是眾生或有所疑,眼見世間受苦報者多,但得善福報者少,甚且有人雖非大善,但
亦無惡行,卻未見得有善福,此乃眾生之迷思:總以為善福之報,必要是飛黃騰達、大富
大貴才是。其實不然,古語有云:「平安即是福」,此一平安之定義:少災、少禍、少病
、少痛、身心健康,雖無財富,但不虞吃住,可免風寒,可餐溫飽,一家大小和樂;如此
非為福報耶?因此,是眾生對福報之定義而論,絕非未得福報!
再者,既是因果大清算,受夙世業債所纏擾,幾是已難避免;既如是,在平素善行中
,將此善福預先化除累業纏礙,乃得平安順遂。
綜此而言,因果清算誰也難免,但有者能平安,但有者卻磨難不斷;此即在平素中能
知行善,而躬逢天律改為現世報,因此立即行善,立即消除業報。願眾生細思量,立即發
心誠懺前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