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一本書《失控的匿名正義》,沒什麼內容。這本書在講有關網路中傷、抹黑、霸凌的
問題,是一位日本人寫的。開頭就舉木村花的事件來指明網路霸凌的嚴重性,木村花本來
是女摔角選手,因為參加實境節目,不曉得是依照指示為了做效果而做出一些爭議事件,
結果導致網友一陣撻伐,最後事件愈燒愈烈,因為木村花受不了輿論壓力而自殺。看來是
相當令人感到惋惜的事件,不過還是有許多人對此事冷嘲熱諷,認為她自殺是自己的問題
。當然也有一些人因為參與霸凌的行為而感到懊悔,認為自己成為這場悲劇的幫兇。這個
事件其實我也沒什麼印象,只記得動漫《我推的孩子》有類似的情節,查一下後來在動畫
播出該情節時木村花的母親還跑出來抗議之類的。
很多人可能分不清網路與現實,認為在網路上所發表的言論和現實生活無關。有些人可能
因為生活壓力大或者過得不順遂而沉迷在網路、遊戲、動漫、酒精等易成癮的事物當中。
有些人在網路上發表一些中傷或激烈的言論,可能是為了排憂解悶,也可能純粹只是沒事
找事做,或者正義魔人上身,或者是為了吸引眼球。不管是出於什麼目的而中傷別人,他
們可能沒怎麼想過發表這樣的言論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也許對方會提告而必須負起法律
責任,也許會被另一群人撻伐,本來是想要攻擊別人的,結果變成被攻擊的對象。我個人
是不太喜歡跟陌生人在網路上吵一堆有的沒有的,不過偏偏有些人吃飽沒事,到處引戰想
要爭無聊的勝負,花那麼多時間爭那無所謂的輸贏實在是吃飽太閒。除非是對方妨礙名譽
而提出抗辯那還可以理解。有那些美國時間還不如去找正事來做。
喜歡中傷別人的或者搞筆戰的,除了可能吃飽太閒,還可能只想要從爭辯中得到快感和認
同。尤其如果網路風向一面倒的情況,此時加入戰局發表什麼會讓很多人按讚的言論,就
能夠感受到自己存在的價值,愈是激烈的言論,得到的回饋通常也愈大。一般人可能在現
實當中不敢隨便批評別人,因為可能會造成衝突,不小心就會上社會新聞。當然還是有許
多人口直心快,但是大部分的人還是選擇壓抑在心理,或者委婉地處理紛爭。但在網路上
因為匿名的關係,所以導致許多人能夠把壓抑的情緒宣洩出來,而且如果有很多人做一樣
的事情,自己很容易會受到他人的影響而做出類似的事情出來。不過批評也有程度之分,
如果只是根據是非對錯而批評,而不是針對人身攻擊,或者發表一些情緒化的言論,那還
不是什麼大問題。雖然就算如此,但有許多人同時發表類似的言論,還是會對當事人產生
很大的影響,更不用說那些發表威脅、詛咒或人身攻擊的言論,可能會把當事人逼上絕路
。
「自己做錯事,被批評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如果因為這樣而自殺,那也是自己罪有應
得,那也是自己心理太脆弱而無法承受這樣的壓力。」「覺得很困擾那就不要看這些言論
嘛! 沒人逼你看啊!!!」這些事後諸葛而認為自己完全沒有錯誤的言論令人心寒,雖然他
們說的或許有點道理,但這也不是他們網路罷凌別人的合理藉口。尤其如果當事者要提告
網友,可能要付出許多時間、心力和費用,而且有時候還告不成。這過程等待的時間令人
難熬,常常會讓當事人身心俱疲,有時候對方還會有危害人身安全的言論,令當事人感到
害怕。更慘的是其實當事人並沒有做錯事情,因為誤會、被冤枉或者網友肉搜錯人而遭受
無妄之災,在歷經許多身心煎熬後,好不容易終於沉冤得雪,結果當初那些網路罷凌的人
沒什麼人向當事人道歉。他們認為自己是正義的一方,他們也認為自己擁有言論上的自由
,罷凌他人是伸張正義的行為,就算搞錯對象也只是刪除言論,等到下次有其他的攻擊對
象再展開正義的出征行為。
政府似乎難以管制這樣的言論? 社群網站的管理者可能會根據檢舉或檢方要求而刪除相關
的言論,當事者也可能刪除留言、停用留言功能或者關閉社群。警方的話頂多有人提告妨
害名譽、公然侮辱、違反個資法等罪項時可能才會進行處理,或者叫當事人私下和解。政
府的話如果有什麼對政府造謠或者散佈假訊息的事由可能就會提告,有政府會告人好安心
。(謎: 你這樣講小心被罰300萬。) 在網路上發表言論本來就要審慎行事,不然有可能會
被對方告。尤其一些人很愛釣魚,發表一些容易引戰的言論,等待某些人上鉤然後提告。
好大一條魚,不曉得有沒有人靠這種方式賺錢(訟棍?)。不過提告的過程可能成本不低,
有時候可能提告人寄個存證信函,被告人就嚇得跪地求饒,乖乖掏出錢和公開具名道歉草
草和解,其實除非有具體事證,不然提告人也不一定告得贏。只是這些被告人大部分都是
小孬孬,在網路上很敢大小聲,好像自己天不怕、地不怕,一旦網路行為可能會影響到現
實,就開始龜縮了。這其實也可以理解的,網路上那些罷凌別人的,大部分可能也是一般
人,雖然看起來言論很偏激,不過在現實生活中他們就跟一般人無異。真正偏激的人,也
會在現實生活中做這樣的事情,去騷擾或恐嚇當事人或其家人,或者直接去傷害或殺害當
事人。當然這些人做法就太超過了,在網路上嘴砲也就算了(當然太超過也是要負責任),
在現實生活中做這種違法行徑當然要進行處理。只是現行法律可能還無法保護好被害人,
有時候在發生什麼悲劇才來追究責任,已經來不及了。
很多國家這樣網路罷凌的情況很嚴重,日本、韓國是如此,臺灣可能也很嚴重。不過日韓
兩國可能社會壓抑的程度比我們大上許多(中國可能也是如此?),所以網路罷凌的情況也
比較嚴重。日韓兩國可能常常有人做錯事被社死的,不像我們臺灣有人做錯事,可以死不
認錯而高高在上的,或者認錯後神隱幾年後復出,好像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一樣。雖然可
能還有一些人因為輿論壓力而企圖輕生的,不過臺灣的包容力比較高,所以只要多撐一陣
子也許還有東山在起的機會。當然不是說做錯事情就不必為此負責任,他們這陣子所受到
的責難也算是罪有應得了吧,如果不是犯什麼滔天大罪,在贖完罪之後,我覺得還是可以
給他們一次機會,如果他們願意改邪歸正,往後多做善事的話。當然那些被冤枉的人可能
永遠都無法擺脫這些污名了,只能夠自認倒霉。不過這個社會就是這個樣子,如果支持你
的風向大的話,那麼你可能會安全過關,反之不管你是對是錯都會遭受莫大的攻擊。網路
輿論比你想的還要黑暗,我們常常會把焦點放在那些不好的事物上,儘管這些不好的事物
只佔了整體輿論的一部分,但是我們會將這些負面訊息放到最大,讓我們自己飽受煎熬。
你說我們可以選擇不去看、不去回應這些言論,但除非是歷經各種磨難的老油條,不然一
般人很難去接受或無視批評,常常會因此而耿耿於懷、悶悶不樂。就算告訴自己不要去看
,但是大腦和身體總是很犯賤,會去在意別人說些什麼東西。
有空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