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了吧

作者: Wolfgang9527 (Madao)   2024-08-21 22:28:06
王郁文一度對是否就緩刑判決上訴猶豫,曾表示「被關的機率幾乎沒有,除非她腦袋撞到
又跑去當立委助理,然後又傻傻把薪水拿來買飲料請大家喝」。
在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就讀時期,列名「臺大十三妹」之一(人稱「公衛文」)。
台大的風雲人物
原本以為可以往上爬
結果 怕爆
不敢再從政了
一輩子就順風順水 當紅人
結果呢 莫名其妙判個貪污
貪多少 466
=.=
然後呢
高虹安誣告判刑10個月!黃揚明:被判到這種地步「這法官很討厭她」
黃揚明表示,他覺得高虹安被判誣告這件案子實在有點誇張,「可能高虹安有得罪台北地
院,有些法官對她有點偏見。」
黃揚明指出,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實質上並沒有抄襲,因為這篇論文所引用的期刊都是高虹
安本人曾經的作品,博士論文題目是她在期刊文章上的延伸,所以內容有些重複是很正常
的事情,結果居然因為翁達瑞告她誣告而被判10個月。
黃揚明強調,法官說「高虹安明知她的論文是抄襲自期刊,居然還對翁達瑞提告,所以是
誣告。」讓他直呼「這實在是太離譜了」。因為法官把司法上的抄襲與學術上的抄襲定義
混淆不清,如果今天高虹安的論文真的有抄襲問題的話,那應該是由學倫會等學術倫理機
構來判定,結果今天變成司法說高虹安有抄襲就有抄襲,但事實上她的論文與學位都沒被
學校撤銷,代表是沒有問題的。
黃揚明質疑,既然學術上高虹安的論文、學位都沒被撤銷,「那這有什麼好誣告的?」她
的論文是取材自她自己寫過的期刊文章,那這不叫抄襲,叫做取材;且誣告罪要成立就已
經很困難了,還要被判到有罪且不能易科罰金,「我必須說,這個法官很討厭高虹安。」
光是 誣告罪要判到半年以上 就很少見了 還不能易科罰金的 又更少見了
(看看新聞 誰誣告罪判快一年的啦
今天老娘新文章 有引用老娘以前的文章的東西
學術上明明許可 要不然怎麼做研究 啊~我今天研究電動車
出一篇電動車的研究後 我想再更深入研究 我再做第二篇電動車的文章
裡面一定會有引用我第一篇研究的資料啊 要不然怎麼深入研究 對不對
結果呢
學術界認為OK 法院說抄襲 重判 還不得易科罰金
懂了吧
我說懂了吧
為什麼 高一被判有罪 就馬上退黨了
咦.. 難道她不需要黨的支援嗎?
不是的
如果不退黨 她可能被害得更慘
懂了吧
啊~我跟扁家涼子結得大
還是他們...
從頭到尾以為我只有一個
好像 事情過了就算了 不會有事啦
懂就知道
從頭到尾都不是我找上門
昨天講黑道
今天講白道
不好意思喔 想當第二個高虹安 連法官都想給你好看!?
(人家講你抄襲 啊~我引用我之前論文的資料在學術界很正常啊 美國母校也說可以啊
(但是台灣法官說你就是抄襲 重判 不能罰錢了事
懂了吧
還一付那個肥宅很好惹
呃...
這麼天真以為 會放過他們嗎?
我問一下 今天就算阿扁討好我 送我豪宅
有用嗎? 阿中還會有機會嗎?
不可能啊
試問... 一付好像我不介意 有用嗎?
不可能啊
所以我才講
真的 離他們遠一點
白痴啊 死到臨頭的 沒看到 新聞那些人多慘
還一付 嘿嘿 中元節 神明顯靈啦
正常人都是在怕
會不會被我背後的找麻煩
一旦找麻煩 絕對比扁家更慘 (因為阿扁沒惹我 我只是不喜歡他 就這樣子了吶
他媽的
還真的以為我只有一個人
以為我不知道 或是事後裝沒事 一切OK吶
到時候 就一堆人跑到郵局要領信
結果全都是要去派出所領的啦
(咦..我只是罵個人 頂多罰錢啊 怎麼我要去坐牢啊 然後為什麼一堆法院的單子啦
喵=w=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