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善者 天定不辜負

作者: tzboy (tzboy)   2024-10-15 07:44:43
出自 聖音雜誌 124 125期
二○二三年二月四日星期六
歲次癸卯年正月十四日
本堂 查報司 濟公禪師 降
詩:
百鳥高棲黑夜沈
按下雲頭歌詩吟
佑得善人脫禍劫
萬家燈火更已深
話:諸子及緣眾道安! 老衲奉正主席之命,今早已時親往南天呈報協商乙公案,
因事關乙善女子之命脈,而特報稟上官協助會辦,因案情複雜而費時纏絆,
故當此案圓滿返堂之時,卻已萬家燈火眾鳥高棲。
當老衲正按下雲頭之際,吾堂諸子正朗誦經咒催神下降,諸同僚之慈悲,
就由老衲降筆與諸子會緣,老衲今宵心爽矣!
有關今早老衲奉正主席之命,風塵僕僕親往南天是為何事?
此事說來話長,話說從頭,有乙長期贊助吾堂善刊之善女子,
單生乙子,因夫早歿,母子相依為命,平日以賣水果為生,為人慈善,
自先夫亡後即開始持齋斷殺緣,以此功德迴向亡夫,後有友人贈送吾堂善刊結緣,
雖該善女子所受教育有限,只略識文字而已,凡有暇則閱讀吾堂所著作之善書,
更常以因果善惡報應事例,苦口婆心勸化他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日積月累,
致善功不少,且又長期助印吾堂善刊其功累積,諸子當了解凡助印善刊,
吾堂一律代呈疏案前呈稟,有此大德行之善女子雖年已過半百,但凡逢市場休市之日,
則參與愛心社團,擔任志工從不間斷。
因日前吾堂奉接東嶽殿會文,謂此善女子有乙前世因果公案未了,
前世曾受託照顧乙先天即失明之殘疾青年,不慎跌水而亡,今世唯一所靠單生之子,
乃前世所受託不幸溺水而亡之殘疾男子,因緣而轉世,今生當於十八足歲之時棄母別世,
以了前生之因果,因吾堂為該善女子所呈文疏成疊,且其子歲逢十八,報應時日將至,
幽冥教主特為此女子會文東嶽殿,照會可否釋解前世之公案?
東嶽殿為此母子之因果公案甚為為難,因該善女子雖功德蔭積在身,但因陰律森嚴,
當依律而判刑故特會文吾堂。
為此老衲奉正主席聖帝之諭命,特於今早已時親往南天之行政府,
因行政府權責轄管三曹,老衲特請主管陰曹之上官,能得專案開赦釋解前世之因果,
使善女子本世免受失子之定律,可否念及此案主善女子功德累積在身,長期持齋茹素、
勸化世人、行善佈施、愛心付出又長期助印吾堂善刊,以此大功德迴向前世之冤愆,
讓唯一所靠之單生子能夠續命,得以老來有所靠,後經南天之行政府及陰曹上官會同有
關部會共同議決後,特准吾堂之所請,撤銷前世誤人命之因果,待蒼恩慈悲定決後,
老衲始敢返堂交差,幸不負正主席交咐之責,因事關天機辜隱其姓名。
揮筆至此時刻已晚,老衲就此停乩止筆,更望世人切記!
凡行善者,天定不辜負也! 此示!
〔省思〕
文中善女子此世命運坎坷,但可慶幸的是善心早萌,
莫非在苦難中覺悟:「平平是人,為何他如此,而我是這般?」
而發心樂善,以此彌補前世之業債。以此一心行善的結果,終獲天眷;
由此可證,不論前世因果如何;一心行善,樂道修身,天定不辜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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