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a1048 (大樹)
2021-12-31 20:30:10各位先進大家好,關於執照的部分有一些些疑問想請問大家
假設我是在106年考到營養師,而也在當年執登過,後來於107年(期間已有修滿120學分
以上)辦理歇業至110年,如果之後又想重回相關領域而需要執登的話,是需要有執登日
期的前一年內的有效學分20學分嗎?
例如111年1月1號辦理執登,就要110年1月1號至110年12月31號當中有修到20學分?
這樣辦理執登之後,執照的日期是會從辦理當天往後推六年,並且再開始重新修120學分
,還是會變成什麼樣子呢?
再麻煩大家解惑了,先預祝大家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