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下面是"不合法"的於模糊地帶課營業稅(立法院稅別未定)還是提供給你參考:沒登記罰-營業稅法45條-罰3千-3萬/51條-1罰5倍以下,等被亂咬時復查->訴願->行政法院你全輸,除了樓上找立委媒體踢掉,走正常的救濟全輸。看有人能繼續走到大法官釋憲然後刑事民事去告"人"。法的罰本身沒問題,有問題的是最前頭的比特幣該課怎麼稅??絕對不是官員說說,無奈國外都踢掉營業稅往交易稅,台灣還在吵稅別時國稅局已秘密亂課稅,被咬到的多是繳繳省事,因為救濟漫長又輸,卻也因此造成稅吏亂開單,形成一堆稅官把錯的當成對的作久了就變成對的了8萬貨物或4萬勞務也不過是函釋,而且國稅局有說8萬也有說4萬就是因為都用說說來課稅而不是立法明確,函釋就好像一群警察關起門來討論說XX是違法,然後就去秘密執法,完全不用立法說明<函釋<法律<憲法,現實卻是國稅局不依法律卻依函釋或說明人民要救濟要耗極大力氣,實例遇過說虛擬貨幣是貨物也有勞務國稅局的成本無法計算(因為你不知道哪天咬你用哪條函釋)所以海外資金才會高達30兆只回2000億(還是怕被大陸等吃掉的)若有人找到MO版友的立委媒體踢掉亂課稅那篇可分享造福大眾公聽會參考
https://reurl.cc/8ze17 國稅局拿汽車法函套在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