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扶非專業投資人客戶的價值在金融業來講非常低。也容易成為人頭戶或者洗錢的通道。
這類型的客戶通常較無投資專業素養。容易投資失利,而中間衍伸的法訟等相關成本非常
高。
放大容易成為犯罪的溫床,限縮則導致市場不活絡。
正負關係的平衡是要哪捏得宜。
再來視為有價證券後,若依附在線下的錢包遺失該如何透過流程取得。有關權益的伸張和
保障一直以來有存款保險等保障。
但STO呢?
請問區塊臉的損失,請問有什麼中央單位負最後保管責任。
舉凡現實社會的債券發生的問題,STO依然會發生。外國人發行,請問國外有承認在台發
行的STO權益嗎。
一些金融業見解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