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ug (好東西不簽嗎)
2020-11-17 15:46:08挖比特幣10顆牟利290萬 「挖礦」偷電達1940萬遭起訴
比特幣「挖礦」使用多台電腦,需耗用大量電力。台中市民林男、洪男合作投資經營虛擬
貨幣比特幣礦場,由林涉嫌以老虎鉗破壞電箱封印鎖,竊取台電公司電力1940萬餘元,挖
掘出比特幣10.4345顆,再以290萬餘元售出,台中地檢署今天依加重竊盜電能罪將林男、
洪男起訴。並沒收追繳竊電所得1940萬餘元。
起訴書指出,林男(31歲)於2018年間,在台中市區揀到曾男的身分證,再由不知情刻印
人員偽刻曾男的印章,去年10月19日,向黃姓房東出示曾男的身分證,以曾男的名義向黃
男租用台中市烏日區房屋。
林男及洪男(32歲)合作投資經營虛擬貨幣比特幣礦場,以租來的房屋放置比特幣挖礦機
、相關電腦設備,為減少電費支出,由林以老虎鉗將台電公司設在用電戶的外箱封印鎖剪
斷,再以螺絲起子轉開固定電表外殼的螺絲後,將電度表前比流器接至電表電流絆IL、3L
加工折斷,致電計量失準來竊取電能。
林、洪將所竊取的電能供比特幣挖礦機使用,所挖出的比特幣10.43457476顆先在存放在
洪男手機內的電子錢包內,由洪男找管道出售,所得款項290萬5638元,由買家匯入洪男
妻子的銀行帳戶內,再由洪提領出現金後,與林男朋分花用。
至今年3月30日下午,台電公司人員會同員警在烏日區查獲,扣得林與洪男的手機、比特
幣挖礦機193台、桌上型電腦30台、小型電腦8台、電表、電表封簽鎖等物。
檢察官以林男、洪男竊電所得共計至少1970萬4770元,以及販賣比特幣至少所得290萬
5638元,其中竊電所得如未能償還台電公司,請依刑法規定宣告沒收,如不能沒收時,追
徵其價額。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021533
挖礦偷電1900多萬 挖礦專家怎麼看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20-11-17 15:52:00欸那所得要交BTC還是台幣啊
作者:
domago ( )
2020-11-17 16:15:00沒私鑰無法查扣呢
作者:
JoyRex (JoyRex)
2020-11-17 21:16:00這假的啦.挖10報1交代一下的概念.和安德烈玩的把戲一樣
作者:
Ash1taka (ç´¡ç¹³ã€æª 弓弩)
2020-11-18 01:11:00怎麼竊了這麼多電,挖到這麼少?
作者:
dryob (dryob)
2020-11-18 04:02:00傻了才報真的 關個幾年出來發大財
作者:
sdtty (龍井裘德洛)
2020-11-18 07:11:00他好像是拿S9之前的礦機去挖的,礦機免費,電也免費,真是計畫通!不過也不排除低報的可能性
作者:
kimula01 (Dior_Homme)
2020-11-18 07:22:00台灣現在會查扣BTC了 再由法院拍賣
作者:
fakir (法奇兒)
2020-11-18 08:13:00台灣礦場,偷電的一大堆啦。跟我們一樣腳踏實地的正當礦場老闆,沒幾個......有錢賺,也要有命花。穩穩挖個兩三年,一樣身價幾千萬,何必走黑的,人就是想賺快錢,貪心沒辦法最近來找我們挖礦的,很多是小公司,傳統那種家族企業。要來避稅用的。設備用公司錢買報資產折舊抵稅,挖到的幣轉到私人錢包不列公司帳,轉移給小孩或者情人,藏錢多好用。利用國外交易所賣出匯回台灣,還有600萬境外免稅所得額度,完美的利用比特幣特性,做資產轉移。
作者: worldfallsin (德蕾莎) 2020-11-18 09:44:00
原來還有這種轉移財富的手法
作者:
GuoXX (未來人)
2020-11-18 09:48:00還沒被抓到而已
作者:
fakir (法奇兒)
2020-11-18 10:01:00很多啊,他們根本不在乎挖到的幣有沒有賺,重點是...設備抵稅,電費抵稅,這邊就先省了一筆。再來挖到的幣,全部隱藏,也不用贈與說所得稅。等於把公司獲利的應稅所得,利用礦機轉成抵稅額度跟免稅收入,變成老闆私人的小金庫。有這種需求,你說比特幣怎麼會掛,太完美的資產移轉工具了
600萬境外免稅,需要提出成本還是海外營運什麼的證明嗎?
作者: qec (viewsonic) 2020-11-18 11:41:00
境外太多名目可以用了,也有專業的公司協助開証明
作者:
fakir (法奇兒)
2020-11-18 17:53:00幣安吧,開戶簡單,介面也乾淨,選擇也多,客服很即時處理
作者:
fakir (法奇兒)
2020-11-18 18: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