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緊防虛擬通貨洗錢,「跨國平台」也需完成法遵聲明
台灣金管會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布「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
恐辦法」第 17 條規定之解釋令,要求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應依金管會指定的文
件、資料及方式,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
金管會當時在該解釋令中指出,在國內設立登記,於本令生效前已從事虛擬通貨業務者,
應於本令生效後 2 個月內辦理聲明;另外,在國內設立登記,於本令生效後擬從事虛擬
通貨業務者,應於從事該項業務前辦理聲明。
值得注意的是,據工商時報報導,在經歷近幾個月的金檢行動後,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
也確認涵蓋「營運涉及台灣」的業者,包括僅技術團隊在台灣、專作國際生意的交易平台
,截至 9 月 2 日,已有 24 家業者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
根據金管會在 9 月 2 日更新的「已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
務事業名單」,已有 24 家業者完成聲明程序,其中多家為海外註冊公司,包括英屬維京
群島沃亨科技有限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商幣託科技有限公司等,均以台灣分公司名義提出
聲明。
原先不做新台幣生意的跨國交易所,一樣也必須主動提報。例如由加密貨幣量化交易團隊
麒點科技(Kronos Research)孵育的 WOO Network 就在上週宣布,已以「萃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名目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
WOO Network 業務聚焦於造市、套利、CTA 和高頻交易,日均交易量約為 5 億~100 億
美元,歷史總交易量超過 2,400 億美元。WOO Network 與麒點科技相同,把技術團隊設
立在台灣,但業務是國際客戶。
WOO Network 在上週發布的新聞稿中提及,根據金管會文件,已經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
聲明的企業,就代表其應遵守該辦法相關規定,相關企業須採取措施,防止在其虛擬貨幣
平台和交易業務中出現洗錢活動,並打擊恐怖主義。
WOO Network 法務長 Chloe Tsai 表示,完成法遵聲明,意味著 WOO Network 所提供從
加密貨幣到法定貨幣的兌換、加密貨幣和加密貨幣之間的兌換、加密貨幣的轉移或管理加
密貨幣以及加密貨幣的發行,皆完全符合台灣法律規定的防制洗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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