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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blocktempo.com/ace-interim-managers-request-was-rej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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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駁回 ACE 選任臨時管理人聲請
這項聲請最終遭台北地院駁回。法院表示,選任臨時管理人的條件是基於「董事會失能」
導致公司運營受損、影響股東權益,並需有急切且需要董事親自處理之具體事項,才有選
任臨時管理人的必要。
法院駁回的原因涉及幾點:首先,王黌驌提出的財務問題未達到需董事簽核的門檻(新台
幣 30 萬以上),並無影響日常運營疑慮;其次,王黌驌自稱為執行長,先前處理每月20
0萬餘元的員工薪資與獎金,也是由他核簽。
最後,法院闡述,王黌驌提出原由稱,員工薪資來自於交易所手續費收入,但負責人王晨
桓涉及刑事案件,合作銀行(凱基銀)對手續費來源表示疑慮,限制了資金轉移,導致無
法按時發放薪資。這一情況顯示,若ACE有發薪問題,主要是由銀行對手續費來源的疑慮
引起,而非公司董事會失能,與董事會是否能行使職權無直接關聯。
綜上所述,雖然公司負責人王晨桓已被羈押,但王黌驌未能證明王牌交易所實體因此無法
運營或受損,因而法院認為沒有必要選任臨時管理人,不符合公司法旨意。
另外,判決書明確表示,法院知悉凱基銀凍結 ACE 交易所的資金是其手續費收入款項,
用戶的託管資金應是另做託管,當前理應安全無虞,不過若有用戶對資產安全感到擔憂,
也可以考慮將資產轉移或提取,以降低風險。
評論:
想不到ACE竟然只有一董一監,這也蠻奇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