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nryan (Ben)》之銘言:
: 可以請C大更新一下目前處理的狀況嗎?
: 這樣無X的廠商,
: 最後會怎樣面對處理這件事呢?
謝謝b大關注,以下回覆。
前言整理:
自今年5月在集雅社購買家電,7月發現其中一台電視疑似為展示機,
經我們自行向電視廠商查證懷疑應該屬實,
反映給銷售給我們的臺中晶典綠園道店的鄧店長,因鄧店長拒絕處理,
我們轉採向總公司客訴遭遇的途徑,從最初陳小姐登記受理,
改由專案負責的郭小姐接洽,無奈郭小姐幾次以搪塞或不實回覆:
因此我們上網分享經驗,一方面想了解他人有沒有該方面的經驗?
更重要的是,
希望其他消費者購買前(或收貨後)多多留心,
避免重蹈我們家的覆轍,求助無門,
還被教育是我們自己身為消費者蒐證不全。
(客服郭小姐建議消費者購買到驗收全程都應該錄影,這是消費者的責任。)
==============以上在前次發文中有敘述細節,此不贅述================
後來,benryan大有回文提供處理方式和建議,
故發文後,與集雅社的往來有先行在該文之下推文答覆,並且稍作更新了一下,
想說等到事件落幕再另行分享後續處理的方式,
不過可惜後來b大刪文,再加上整起事件一直拖到日前才姑且算結束,
所以延至今日才將經歷完整分享。
此購買經驗真的非常疲憊,由衷希望能夠提供借鑑,(再三呼籲)
不要再發生在其他消費者身上。
也感謝中間無論是回在版上或私信的版友,
即使這是一段不愉快的遭遇,但我們也體認到大部分的人還是無法接受不實的事情發生。
我想消費者的權益還是要自己保護、自己捍衛,
在意我們自身的權利,可以促使更多人在消費時更多的警覺,
也間接監督賣方更應具有誠信。
==============很抱歉前言超長,因為內心真的很感慨又感激=============
先說明大家最關心的
一、展示機更換:
集雅社後來由營業部的主管蘇先生出面接管,
最後一共更換了兩台電視給我們。
沒錯,是兩台。
因為我們在繼續抽絲剝繭之後,發現原以為只有媽媽的電視是展示機,
沒想到又發現連我們購買的另一台應該要是新的電視也是展示機......
於是,兩台都得以更換。(且其中一台型號因為沒有,所以以同款新型號替代)
二、集雅社承諾改善:
在追查此事件的過程中,我們最在意的是——
為何當消費者客訴時,客服會先以欺瞞、不提供回覆的方式回應?
其次,公司在消費者購買、公司出貨都沒有確切可管理的系統,
導致在釐清問題時,一問三不知,
集雅社如此大間的公司未來可以怎麼樣避免再有我們家的事情發生?
以下摘要營業部蘇主管的答覆:
1.這件事我們家是第一個案例。
在此之間,公司從來沒有這種事情發生,否則不可能會允許。
(我有反映可能客服部門太強大,要不是我這種那麼機車,
非要查明真相的消費者,不然無法接受這種不公不義的正義魔人,
否則,不要講別人,光是我的家人其實都想放棄,自認倒楣。)
對此,蘇先生不予以回應,
因為這是他們第一次接到消費者購買新機卻送展示機的案例,
但感謝我們反映讓他們知道。
2.關於客服的回答應該要檢討。
他有聽過錄音,也覺得不應這樣回覆,會再進行內部訓練,
只是他們遇過無理取鬧的消費者,所以把我們也當成來鬧事者。(有趣的論點)
再加上,我們家比較不巧的是,
客訴期間,客服部的主管請假,所以客服部的員工才會沒有主管討論,
不知道要把事情上報或怎麼聯繫。未來會改進。
3.公司的系統今(110)年已經陸續在進行更換,為的就是要更清楚掌握各項數據。
也有員工在教育,現在的時代已經不是以前的時代(這句話很妙),
消費者也很精明,有些不好的習慣要澈底改掉。
但也表示,
公司的貨品是一批一批的進來,沒有條碼可以追蹤「哪一個」貨品什麼時候進出貨的,
對於我們的建議應該要建立系統,才不會造成一直庫存舊商品都不知道,
他說未來會納入考慮。
至於,我們家遇到的是員工的個人行為,公司其實無法預防個人私德,
也無法為個人做保證,公司能做的就是發現了幫消費者更換回來。
(為此我與集雅社僵持了很久,在我心裡這意味這樣的行為對公司是穩賺不賠的事件。
我認為消費者購買的東西本來就應該給消費者,但當消費者收到名不符實的商品時,
反而需要消耗大量的精力蒐證,而且過程多半受阻,
證明了以後才得以得到自己購買的商品,公司其實沒有真正的損失。)
關於此說,蘇主管表示不能理解公司應該還要怎麼做?
公司來回更換電視,貨物、運輸、安裝都是人力,已經是最大誠意了。
(無解,只好消費者也多小心,我們希冀這社會多一點品德的人,
但防人之心也不可無。)
===============超長總結;以下是我們發現的問題===============
因為細節太繁瑣,採用列點方式重點說明。
讓真的不幸遇到了的消費者,未來有方向釐清問題環節。
癥結點:
1.鄧店長以個人資料冒充公司資料代替顧客資訊。
我們認爲這是集雅社開始重視我們的客訴的主因,
得以轉到營業部蘇主管,而不是繼續由客服郭小姐閃爍其詞,
我們很後來得知——
有版友將此文章轉貼到臉書的「靠北集雅社」社團之中,
我們推測這是鄧店長在我們詢問為什麼是展示機後,表示隨便我們找第三方驗證、申訴,
他看到該轉貼的文章(已被刪除了),
因為他以自家住宅冒充公司代表我們家的訂單,
而我們在發文時,提供了我們家的訂購單,
所以他在事件發生近一週後,首次與我們以簡訊聯繫,
說要提告我們家公布他個人資料,
然而在此之前,他矢口告訴家人說那資料代表著公司,還拿名片證明他就是店長身分,
以此取信我的家人。
*我們在他簡訊預示提告之前,便詢問過客服郭小姐那住址到底是哪裡?
郭小姐也答覆我們以店長名義替代顧客資料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但就是代表公司。
(後來他們才承認這是個人資料,
我們也在先收到鄧店長的簡訊後,就立刻修改文章,將鄧店長私人資訊隱去。)
2.實際購買日期、出貨日期與公司內部資訊不合。
這是幾次客訴下發現的,
當我們抱怨究竟該台展示機為什麼觀看時數那麼高等等的日期點時,
發現集雅社來來回回說法與我們實際知道的時間點不一樣,
於是經過反覆客訴,整理順序如下:
(1)我們購買下訂單(不知道何時被取消,因為系統看不到紀錄或取消紀錄)
(2)鄧店長安裝展示機到我們家(集雅社內部系統沒有這台電視的購買和出貨紀錄)
詢問簽收單等跟保固證明,表示不需要,有問題找他,他負責
收安裝費用$2500,未開發票
(3)集雅社系統紀錄:將我們的訂單分成兩筆,
a.已經送貨的展示機為門市自取領貨,故沒有訂購單,只有出貨單
b.剩下的商品合為一張訂單
(公司對於業務取消顧客訂單、另開立訂單,首次發現會有問題)
(4)剩下商品送達,收安裝費用$2500,同樣未開發票
(5)我們發現第一台電視疑似展示機到確認是展示機客訴
(6)集雅社公司改由營業部蘇主管出面解決,表示誠意
(7)鄧店長自事發後第二次主動聯繫我們,
電話表示請我們撤銷網路發文,(我們回應他的個資為保護他個人我們刪掉了,
但遭遇屬實,避免他人有相同事件發生,公利出發希望大眾以後小心)
然後,鄧店長說他要自己解決,他會自掏腰包買一臺同款的電視送我們。
(這令我們很不能接受,我們自始至終主張的就是:
消費者購買什麼,就出什麼商品給消費者。
我們就是換回我們購買的新電視罷了,這不叫送我們。)
(8)蘇主管承諾會由公司處理,以新電視換回展示機
(9)我們發現b.訂購單上面第二台電視備註有「陳列出清」、「送低售」
(10)蘇主管答應更換第二台展示機,但型號改款,提供新型號的新機;
但事後表示,其實我們的第二台電視是新機,只是訂購單上標示而已,
實際上,出貨的是新機(我們無法得證,因舊機已經被換回,
我們在發現b.訂購單時,直接詢問蘇主管需不需要再找第三方鑑定,
他二話不說便答應我們更換,所以我們並未用工程遙控器確認;
再加上他解釋訂購單上多備註,是為了賺台獎(應該是獎金的意思))
3.漏發發票:分別是集雅社鄧店長安裝$2500和貨運公司的$2500
(1)蘇先生原本要自掏腰包給我們$2500(我們婉拒)
後來蘇主管表示鄧店長8月中旬才入帳,(發現我們發文的那天)
所以公司不知情,沒有逃漏稅的問題,因為公司本來就沒收到這筆款項
(2)貨運公司也未開發票則是要求貨運公司補開,
但已無法追溯5-6月,故開來我們家更換的那天(很疑惑怎麼那麼恰巧兩邊都沒開)
大致如此,其餘細節更多支微末節,真的令人筋疲力盡。
再次感謝版友的關注,還是覺得議題有人在意,才會讓更多人留意,
事發之後,大部分得知的人一方面為我們家遭遇歹事被欺叫不平,
但也開玩笑檢討家母幹嘛去百貨公司購買商品?
家人也以為是自己的問題,檢討自己不夠謹慎。
加上我們原本相信鄧店長表示的公司資訊,反而被他作為事端提告,更加傷神,
然後於私也擔心自身住家安危等。
品德修養在個人,然而當社會大家都不能容忍,
可能可以驅使一些人不敢起心動念(因為社會不接納),
所以再次感謝關心的版友,讓我們知道不是我們要求特別多,
而是公義在那邊。
可是自我防護也是必要的,未來消費更多留心也是我們家要自我提昇的,
希望能夠給大家一點經驗,不用從自身經驗學習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