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討論問題就如同標題
板規 B-03 修訂預告及緣由
當初給業代設每月發文兩篇限制是希望避免業代文洗板
故並沒有設立分身條款,我相信人性本善。 不會有太多人利用分身 ID 來洗文
也沒太大意義,但很不幸的有這個狀況。
所以 目前傾向關於業代,設立分身條款
原
業代發文以月 (e.g. 5 月, 5/1 ~ 5/31) 為單位,允許發 2 篇 廣宣文,文章內
容不做限定。唯不可販賣超出本板規定可販賣的物品種類 (B-4, B-5)。 若當月超貼
,則依通用標準處分規定處理。
修改成
以公司為歸戶計算單位,同一公司 (業代本人或其員工同仁) 發業代文以月 (e.g. 5 月
, 5/1 ~ 5/31) 為單位,允許發 2 篇 廣宣文,文章內容不做限定。唯不可販賣超出本板
規定可販賣的物品種類 (B-4, B-5)。 當月超貼,無使用分身 ID 規避本條款發文限制,
則依通用標準處分規定處理。板友可檢附相關證據私信板主檢舉業代或其公司利用創建分
身 ID 發文規避本條款每月發文限制,若證據可判斷為同一人持有或屬同一公司,且所有
相關 ID 本月發業代文篇數合計超過 2 篇,則將 本尊和分身 ID 其本月所發業代文全
數 退文 (若文章逾系統退文期限,則退文改額外新增水桶 180 天) + 每一 ID 水桶
365 D。本尊 或分身 ID 被水桶期間,若續查獲再利用其他 ID 於本板發業代文,
本尊 和 相關 ID 列入本板不受歡迎名單及水桶 10 年。
若累犯情節重大,得依多重帳號管理辦法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514858566.A.E84.html
向站方申請多重ID查詢與判定。
具體的說明及操作如下
e.g.
A ID 和 B ID 於本板本月 (e.g. 6月) 合計發業代文 超過 2 篇
經板友具函提供證據檢舉若可以核實 A 和 B ID 為同一人持有 或 屬同一公司
(e.g. AAAAAA 公司) 之證據,則 A 和 B ID 本月所發業代文退文 + 每一 ID 水桶 365
D。
若 C ID 屬於 BBBBB 公司,但於 本板本月 (e.g. 6月) 發業代文 超過 2 篇,若無查獲
使用分身 ID 於本板同月發業代文,則超貼部分依通用標準處分規定辦理。
板規 B-02 修訂預告及緣由
考量到本板新板規運作以來徵求品項其實並不多,故原本 置底
二手販賣暨各類 BOX 徵求區 更名為 二手販賣暨徵求 (各類 BOX) 區
徵求品項只要符合 B-04, B-05 條及置底文規定 7 之特殊分類商品皆可利用置底區徵求
。 各類 BOX 徵求仍強制只能使用置底 二手販賣暨徵求 (各類 BOX) 區 做徵求。
板規修訂開放討論至 2022/06/20 24:00
板規預告修訂宣導至 2022/06/22 24:00
板規修訂板實施宣導期 2022/06/23 00:00 ~ 2022/06/30 24:00
板規修訂板正式上路 2022/07/01 00:00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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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98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