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關於慶云我有話要說

作者: q622622 (~Mr.廷仔~)   2014-08-18 12:07:10
※ 引述《ayenwaha (阿諺哇哈)》之銘言:
: 在開始之前我要這麼說
: 我不是要評論他所賣「商品」,或是稱作「事業」有什麼不妥或是良好
: 僅就他網路上所提供的契約書內容與個人看法做記錄。
: 如果認為我所說的有錯或是不妥,請再告知。我會修改或是直接刪除
: 如果不是我朋友他加入了,我想我根本不會那麼認真地去研究它
: 先就契約書與網路上分享的內容所做說明
: 起手式:
: 先買一個高檔骨灰罈:價值新台幣四萬七千元整
: 接下來便是簽下合約
: 如果你是一次付清,你便要再付下十六萬一千一百元。
: 但基本上我認為這是只有少數人才會這麼做。
: 那麼多數人的選擇便是:
: 每個月繳納三千九百元,要繳50個月。一共是十九萬五千元。謝謝老闆
: 但這還沒結束!!!!
: 你如果比較短命,簽完約後一年內就往生,那不好意思
: 你還要再繳納七萬五千元。
: 如果長命點,就看你是再簽約完後幾年才往生,照比例減少。
: 例如:
: 第五年往生,由七萬五千元變成六萬五千元
: 第十九年往生,由七萬五千元變成三萬七千元
: 超過二十年的話,恭喜你,這筆七萬五你就不用再繳了。
: 做個小結:
: 一次付清:骨灰罈(47000)+契約(161100)=208100元
: 分期付款:骨灰罈(47000)+契約(195000)=242000元
: 但是如果你再二十年內蒙主寵召那就不同了,你得再額外加上75000元不等的價錢
: 上述所打的,是單純如果你只是購買契約而沒有要當事業去經營
: 那麼如果我只是要做事業我不要購買契約呢?
: 不好意思,你以為得罪了方丈還想走嗎?
: 你無法平白無故就直接「拉客」(請原諒我詞彙量不夠無法用更精確的字去形容)
: 不是阿!我只是要當做事業經營!我自己又不想買!!!
: 不好意思,你不只要買骨灰罈,你還得簽下契約。
: 難道不能只買骨灰罈嗎?
: 不行!!!!!通通都得買你才能成為經營的一份子(握)
: JAY751016 : 可以只買骨灰罈,就可以有經營權
: JAY751016 : 契約跟骨灰罈基本上沒關係
: 感謝大大指正,在此澄清。
: 而這些費用,還不包括塔位。
: 照他們的說法,有人選擇海葬(那我幹嘛還買骨灰罈?)
: 有人有其他的規劃所以你所安葬的地點不包含
: 另外,你往生後大體所衍生的殯儀館、火化等等的費用不包括在內
: 價錢的部份我就敘述到這裡為止
: 那我們來說一下「經營」面:
: 因為你必須先買一份完整的「套餐」你才能夠進行偉大的事業
: 所以你在還沒賺錢錢,已經在未來就已經有了至少20萬以上的成本
: ok!或許我們可以說是要先自己購買才有說服力,而且人早晚都會有用到的一天
: 那麼我會很好奇,以一個身牆體壯的年輕人,你起碼要超過30年後才會有用到的機會
: 那麼你如此未雨稠繆是為了什麼?
: 你說可以提早為家人準備,那我沒有意見。
: 但今天我們說的是賺錢阿!!!
: 還沒賺到錢就先負債這是什麼意思?如果你認為那是必要的支出成本,那我跟你道歉
: 其他更詳細的內部分紅,是屬於他們的商業機密,能公開也好
: 不能也罷,因我沒有研究詳細,我不予置評。
: 我只能說,我不知道。
: 我認為每件商品都有好與不好的地方,像它所謂的先購買以避免未來通彭所
: 造成以後必須要花費更多的金錢才能完成人生最後一步。
: 關於這點,見仁見智。我甚至覺得這個商品契約比較適合中老年人
: 相較於年輕人,要他們在生活較無虞的狀況下拿出錢做日後的準備壓力較不會如此龐大
: 那如果是要當事業去經營,我只能說內部薪資結構與信託專戶的內容,有待強者分享。
先噓事實只了解一半。
關於契約跟骨灰罐部分
上面版友有提到,兩者沒有相關性
可以只買骨灰罐取得經營權而不預定生前契約
同時你也可以當消費者只買契約不買骨灰罐
但是就沒有經營權,不過多數人是兩者都有。
另外契約的分期款如果你是會員
公司透過行政命令公告規定不必馬上繳納
當然你高興先繳也可以
繳的方式為首次獎金超過3900
之後獎金超過30000才會被代扣。(已更正)
契約履約價如同回文文中所說方式
但是少了一個關鍵
就是公司一樣公告只要你有契約
現在履約現貨價一律160000
打電話通報的那位還有10000的獎金
之後特惠活動結束才依照契約上面的價格
至於先花錢再賺錢這個是價值觀判斷
本人只陳述事實,辯論就不做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