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點重要(其實也沒有重要到哪裡去...)所以再發一篇文。
今天早上小弟我向內政部投訴了有關慶云被停售仍然繼續賣的事,結果中午就收到回信了
。這是小弟當刁民以來效率最好的一次。
回信中大概有三個重點,前兩個重點在解釋法規,我就略過了,重點是第三項:
"但如慶云公司於勒令停賣期間販售生前契約者,則違反上開法令。本部已將您舉發之
情形函請苗栗縣政府依法查處,如您尚有發現慶云公司逕予販售生前契約之事實,歡
迎您向苗栗縣政府提出事證檢舉,並建請逕向苗栗縣政府民政處殯葬管理科(電話:
037-362202)詢問查處情形。"
依照版上諸位版友的經驗,慶云根本視禁令為無物。所以,只要是在民國103年8月6日以後
有被慶云盧小的板友...政府信箱有時候還滿好用的 ^.<
我會不會被查水表啊?(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