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的臨時板規現在納入正式規範:
凡是違反發文日發特殊文(廣告、交換、徵求、買賣文)者。
一律退回文章。
並且水桶期限為「一個月」。
若因退還文章導致無法於他版發文。
請自行依照站方規定處置。
有鑑於仍有許多人只為求買賣而不管本板已然存在的板規。
甚至使用買賣文的文章都已經註明買賣文的日期。
是故自即日起,按新規定的方式來管理。
新規定較舊規定為嚴格。
然既一嚴縮,則另一從寬。
先就從寬的部份:
廣告、徵求、買賣、交換等文類。
原本規定是每個月10、20、30日始可發。
11月份仍維持此項規定。
自12月份起,全部統一更改為「每個星期六」可發。
這也讓有固定週期opp的直銷商有更為充裕的時間。
也讓各位不需要等過久。
就從嚴的部份:
12月起,每逢特殊文類發文日,所有『買賣文』只有申請「發文許可」才可以於特殊文發
文日發文(買賣票券亦同)。未提出申請而發文者,非發文日依原規定水桶30日,退文。
於發文日板主將強制刪除。
廣告文、徵求文、交換文暫不列入,但若違規情況仍持續嚴重,廣告文將可能納入規範。
申請日期:
每星期日開放申請,2014年11月份第一次開放申請日期為11月30日,提前申請一概不
予受理,板主會通知退件。
這邊要注意的是,申請是以一次為原則,而不是每週都要申請下週的發文權。一但你
申請通過,除非被撤銷資格,否則無需再次申請。
申請資格:
(1)1個月內未在本板受過水桶以上處份。
(2)上站次數達30次,且註冊滿2個月。
(3)文章退文數小於2次(含2次)以內。
(4)所屬直銷公司為公平交易委員會所報備合法公司。且該公司半年內未有被刑事調查。
(5)所有「投資型」直銷一律不符資格。
(6)不限制所報備直銷公司的量,但是只要有一間不合法就會退件。
申請方式:
詳閱本文文末所檢附之格式,依序填寫格式所要求之內容,然後寄信至板主信箱。
勿在板內填寫文章,凡是在板面上申請將不予審核。
審核通過者會於本文文末的審核通過列表註明你的帳號。
撤銷資格:
(1)凡撤銷資格者,一個月內不得再申請。
(2)若你的買賣文產品屬非合法直銷公司,將撤銷資格,且三個月內不得再申請。
(3)於本板受到水桶以上處份,將撤銷資格,一個月內不得再申請。
(4)發文若有違規,一次採記1點,累計達3點將撤銷資格,一個月內不得再申請。
既有的廣告、徵求、交換文仍按照舊時的規定辦理。
先前公告的懲處方式原訂至11月30日。
現更改該規定屬正式板規,無懲處期限。
申請買賣文發文請複製以下格式,填寫好後私信寄給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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