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分享真的很客觀
: : 基本上他是合法的公司沒問題
: : 的確到最後的商業模式就值得探討
: : 因為我也在想假如沒有真的消費者去買,都是經營者的兩萬在裡面打轉
: : 那其實是曇花一現
: : 但不可否認
: : 很多人都截圖說他才投入兩萬短短一個月就回本甚至已經月入超過多少
: : 換句話說,知道賺快錢有風險也賺不久
: : 但誰不被錢所吸引
朋友跟我說, 這生意就是知道的賺不知道的人
不過以目前的狀態, 應該是先相信的, 賺後相信的人
小P+風淩的組合
就公交會的立場, 其實就是賣課程而已, 銀貨兩訖
以經營者的立場, "買到"經營網購平台的資格
小小投資後面無限可能, 自然不會有什麼價格性的問題, 直接入三球買鑽石會員也不為過
回顧過往, 慶云, WV, 精神上都是賣經營權, 只是實體產品的包裝為人詬病
但是課程的價值本來就難以量化, 所以就合法性來說是沒有問題的
而購買課程的錢雖然能完全轉為購物金, 但其實就是百貨公司滿千折百的概念
小小的優惠, 得花更多錢把他洗出來
互聯網, O2O勢必是未來的商業趨勢
阿里巴巴, Uber, airbnb都做得很好
姑且不論團購網
不如說傳直銷這種商業模式, 就是你能影響多少人相信你
先相信的, 賺後相信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