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問聽語障的手機補助怎麼申請

作者: TFCF1957 (1957福利諮詢專線)   2014-04-22 09:22:01
原PO要申請的輔具名稱應該是「行動電話機」,有分A款和B款。
一、補助對象:六歲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聽障者。
(二)語障者。
(三)具上列任一種障礙之多重障礙者。
二、評估規定:
(一)行動電話機-A款:不須評估。
(二)行動電話機-B款(具影像即時傳輸功能):
1.申請行動電話機B款或影像電話,經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輔具服務單位輔具評估人員
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
2.申請行動電話機-B款者應經評估確認具讀唇辨讀或手語表達能力。
三、輔具補助採「先核定再補助」,所以務必等核定通過再購買輔具,應備文件:
(一)申請核定:
1.申請書(於公所領取或社會局網站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本現場查驗後歸還)。
3.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本及正背面影本(正本現場查驗後歸還)。
4.三個月內身心障礙鑑定醫院醫師診斷證明書正本(註明症狀及所須輔具名稱)。
5.三個月內輔具評估報告書正本(申請人應自存影本1份以利購置輔具)。
* A款:不須評估,故不需檢附4、5。
(二)購置及請款:
1.核銷請款書。
2.戶籍地區公所審核通過核定公文影本。
3.身心障礙者郵局存款簿封面影本。
4.戶籍地區公所核定公文日期起6個月內之購買憑證,即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
5.領據及印章。
6.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保固書正本由申請人留存)。保固書應載明產品規格(
含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基準表所定輔具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內容)、型號、序號、保固年限
及起迄日期(含年、月、日)、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與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保固服務
聯繫電話,並應標示經中央主管機關醫療器材查驗合格之登記字號及其他必要資訊。
四、補助內容
(一)補助金額(最高):
1.A款:2000元。
2.B款:4000元。
(二)補助比例:
1.一般民眾:50%。
2.中低收入戶:75%。
3.低收入戶:100%。
備註:
由於各縣市針對輔具補助規定會有些許差異,故建議可再向公所確認或進線免付費之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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