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一輛輛高級殘障轎車和一間間大型福利彩券行,
與乞討的遊民和真正需要幫助的弱勢是何等的反差.
我很好奇為什麽這些假弱勢,明明就有錢能開名車,開設大型福利彩券行,
為什麽政府還能給他們申請通過,享受這些福利政策?
自己親身經歷以後,才知道身心障礙者找工作,申請補助是很難的事情,
一道道不合理的門檻,
如限制居住半年以上,遊民有地方住嗎?什麽能證明他們住了半年?
到就業中心找工作只當是一般人找工作,都有障礙了還能找一般人的工作嗎?
為什麽這麼多慈善機構,政府福利單位的人員及志工,
不能主動去找出真正的弱勢,主動去發現假弱勢.
而且當弱勢去求助時,卻因為多種條件限制無法被救助.
人民納稅和捐助的善款,應該是用在真弱勢族群.在我看來被濫用居多.
真弱勢族群基本應該是以中低收入戶的條件,如果調查真實的話,
他們應該優先享有這些福利.
而假弱勢應該再全部重新審核才對.如現在的殘障手冊每年都需重審,
並且政府人員應該主動提醒是否需要幫助.
題外話下,選舉一堆宣傳,造勢,花多少錢辦什麽事,
光靠錢砸,不如真心好好對待人民,幫助弱勢.
這些上天和自己都比誰清楚,人民的眼睛也是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