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部分 是各行政機關視人數而定 也是銓敘部、人事行政總處掌管 原PO也辛苦了 確實很多行政機關幾乎都用約聘僱、臨時性質職缺 讓身障者還是沒有保障的權益至於提到反映 個人是覺得 轉寄給考試院、內政部、銓敘部會比較好 畢竟職缺名額 原是各行政機關 再呈報給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 謝謝原PO的告知與分享小弟我會略盡一點心力 讓各行政機關 有缺就開~不過 小弟我也得知最近的消息說 是身障特考大多數人都報考職等較低(意指五等) 建議身障者 若是五等考了幾年沒能順利 可以考慮轉考三、四等 別讓銓敘部說我們身障者考績略差 以下是我在新聞上看到的~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09080073-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