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考委促 放寬身障者國考作答時間

作者: hide1213xj (破壞 無謀 創造)   2014-12-02 16:52:13
僅多20分鐘 被批「為德不卒」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身障者因身體殘疾使得行動無法如一般人靈活運用,但他們的
潛能與技術並無不同;不過,依現行規定,身障者若參加國家考試,每節考試時間僅延長
廿分鐘。考委批評,如此做法是漠視身障人士的障礙差別性,為德不卒。考試院表示,將
與用人單位研究改善。
考試委員黃婷婷、陳皎眉、張明珠、李選昨在考試院會共同提案,建議考選部應重新修訂
「國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要點」,正視身障人士的障礙差別性與應考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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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委更舉近日廣受媒體報導罹患肌肉萎縮症、考上美國紐約州律師的陳俊翰為例,雖然他
全身癱瘓,卻一路從台大念到美國哈佛;在美國參加律師考試時,一般考生考兩天,但考
務中心讓他提前一天考試,整整考了三天,得以有充裕的時間完成申論題,充分展現實力

現行規定僅延長每節考試時間廿分鐘,漠視身障者的障礙差別性,國家考試的筆試應是「
能力測驗」而非「速度測驗」,應讓有能力的人都有足夠時間完成考試。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王幼玲感嘆,「終於」有考委主動提出修改相關規定。她透
露,身障團體五年前已向考選部建議,但毫無下文。至於應該延長多少考試時間?她認為
或許可按一定比例延長考試時間,而非受限每節延長廿分鐘。
考試院長伍錦霖昨天指示考選部研究改善。考選部長董保城則表示,將與用人機關研議適
性處理。
http://m.ltn.com.tw/news/life/paper/834138
作者: holdbird (留下來~~)   2014-12-02 21:17:00
電腦作答+延長20分鐘就夠用了,我認為現在最大問題在於開缺不公,獨厚一般行政跟某些特定類科的考生...
作者: pttboy (獃戀****的**)   2014-12-02 21:32:00
開缺不公?因為少了警消、調查局還是總統、縣市長的缺?
作者: 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   2014-12-02 22:15:00
一樓好棒棒 這麼強去考一般身分就好了請問視障 聽障 肌萎者 你認為多20分鐘他們會夠
作者: holdbird (留下來~~)   2014-12-03 00:24:00
樓上 我早就不屑考身障特考了 身障特考對名額少的類科考生來說 應該可以考到算你好運 聽障?又不考英聽 多20分鐘??那至於視障'肌萎或其他重症者我承認是有必要延長應該說是考到算你真正有實力+好運
作者: linmarkyu (飛影)   2014-12-03 01:01:00
以l大所問的 我個人覺得 視障、肌萎者或是書寫困難、重大障礙者是比較需要的 延長多少 有需求的人比較清楚樓上大 其實 有考到並不代表是好的 畢竟還是有很多障礙者去競爭 要說的話 是"考上"算你有實力+考運...
作者: 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   2014-12-03 11:47:00
不知道HOLD大考上了沒?其實我是要打視障 腦麻 肌萎者 昨天打錯了
作者: gigihh   2014-12-03 20:16:00
個人身為視障者,不過沒考過,所以不確定一般的作答時間是多少,但依個人考試經驗,假設考試內容都讀懂的情況下,如果是初等那種只有選擇題的,其實一小時左右就夠了,在使用電腦的情況下,如果全部都申論題,就要看一般的作答時間,才能表態支持或反對再延長時間。畢竟時間有限,延長的時間就是用休息時間的,時間不可能無中生有,如果繼續延長,等下一節開始了這節還沒結束,等到結束的時候可能沒辦法休息,要接著繼續考,這樣的話我覺得對考生只會更疲累,反而可能因為沒有足夠休息而影響之後的考試成績,這樣也不是好事。個人支持適當調整,但要怎嚜調整真的需要再評估,我覺得提前考試或許是個可以考慮的方式,延多久就看怎嚜評估了。但是原則就是兩節之間必須有休息時間,而目前的二十分鐘應該也是考慮到這個部份才會這樣設計。
作者: say721218 (芒果)   2014-12-04 08:10:00
應該放寬錄取的名額..身考比其他國考錄取率還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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