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tieQ (川島未生子)
2015-10-12 12:09:00想請教版友
我是輕度身障,跟老公結婚後已經獨立戶口
經過計算兩人是符合資格的,所以申請了生活補助
里幹事今日來電表示,我爸爸有報我扶養
而他的不動產導致我們的補助不符合資格了
要進一步的話得放棄扶養,還必須叫爸爸補稅...
不然什麼也拿不到
有版友遇過並處理過這樣的情形嗎?
若要補稅,會是怎麼算的?金額很大嗎?:'(
有什麼好的建議嗎?感謝各位的幫助。
(手機發文,排版較差,請見諒。)
作者:
itieQ (川島未生子)
2015-10-12 12:32:00感謝您回覆,他退休了,詳細經濟狀況我也不是那麼清楚,所以金額也是可能會超過萬元以上的是嗎?
稅率如果 5% 的話,應該不會超過一萬,再往上就有可能
身障只扣的到三四千元 放棄報扶養比較划算妳內文說報扶養 現在說沒有 ??
作者: tasteloveant (任何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2015-10-12 18:08:00
我從小媽媽獨立撫養某年阿公過世後爸爸得到財產我的補助就不能領了爸媽在我17歲時早就離婚了我現在單身有什麼方法可以再領補助嗎爸爸的財產我根本不想要也不會留給我的
作者: lukeloo (中遊員工) 2015-10-13 19:45:00
確認區公所調的報稅資料”年度”,是今年還是去年的?
作者:
TFCF1957 (1957福利諮詢專線)
2015-10-14 00:19:00你好,就法規規定本來就會計算爸爸(一親等直系血親)的財產,跟報扶養沒有關係喔!如果是遭其他家人報扶養才有“年度”的問題,今年雖已報稅,但尚未完稅喔~有相關疑慮建議可洽免付費的1957。
作者:
averywu (看文不要只會用橫的看)
2015-10-20 10:33:00輕度身障有補助嗎@@? 桃園這裡輕度還要加低收入戶才有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