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才] 淡水-新興國小(徵警衛人員)

作者: 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   2015-11-11 11:40:35
這不是嗆你 是妳不覺得為什麼身障者只能領20008嗎?這不就是一種歧視?
是妳們學校要用身障手冊去請警衛 拜託 要佔身障缺 不能用行政方面工作嗎?
卻要身障者可以跟一般人一樣做警衛的工作
試問如果是可勝任的身障者
他會選擇去做20008元的警衛 還是外面一樣找警衛 薪水卻遠高於20008?
我最不齒的就是身障者欺壓身障者
學校沒錢??我聽到的怎麼是現在學校每學期都有再收警衛費?
還是因為收不夠 只好用20008請人??
還是錢都??????????????????????
我再看到這條件我更吐血
具有水電、木工、園藝或各類維護修繕能力者尤佳。
有這些條件的要去領你20008??
作者: hoodia (黑色方糖)   2015-11-11 14:56:00
推你!最不齒的就是身障者自己不團結!別人給點香蕉就把自己賣了!
作者: 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   2015-11-11 15:32:00
這薪資比香蕉還不如吧 如果還沒漲基本工資就是19xxx引述《bcsppxci (要用就用最好的~)》之銘言
作者: zvezda (star)   2015-11-11 17:35:00
推!根本就是欺壓身障者
作者: linmarkyu (飛影)   2015-11-12 10:31:00
有推文在下一則 在bcsppxci大的 詳情請轉向下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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