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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2014年考上身特三等,父親名下有一棟我們自己住的房子及兩棟他和自己兄弟共同繼承
: 的房子,我2016年開始身障津貼被取消,我打去問它的理由是說我們家的所得跟不動產都
: 超過標準,但是雖然我跟我爸媽都有所得,但是我媽還需撫養我的外公外婆,家裡也有
: 房貸要繳,而且爸爸需負擔高血壓藥物的費用,因此生活是真的有困難,請問這種情況
: 下該如何申請救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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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一個需要救濟的人,
是不是還多餘的錢可以買股票呢?
或是,還有時間把妹?
難道,補助金就是有力的肩膀嗎?
另外,品格被質疑有瑕疵的人,
是不是還有權利爭取補助,
這我就不知道了。
怎麼看你都是過的超爽的啊,
何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