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ICF新制永久效期手冊(不需重新鑑定)的取得資格

作者: JG8861 ((冷氣終於來裝了))   2017-05-23 14:29:55
※ 引述《JG8861 ((冷氣終於來裝了))》之銘言:
: ※ 引述《zetaxedc (rebirth)》之銘言:
: 借標題一問
: 我是中度身心障礙手冊(舊制永久有效,我的狀態是不可能復原),
: 但是我一直沒有收到區公所寄來的換證通知
: 請問那我有必要主動打電話去問,市政府社會局嗎(或是區公所社會課)?
上禮拜收到區公所的公文,請我去辦理換發新制的身障證明。
說2週內會寄掛號信給我,我剛剛去郵局領掛號信。
裡面有新的身心障礙證明及公文。
公文如下:
http://imgur.com/N54l0LC
請問只有四項福利項目是正常的嗎?總共會有幾項呢?
我是中度身障,下肢。
新制身心障礙證明,背後是顯示(第7類,1110427)。
還是我要打電話去問比較好?
作者: Kristoflower (愛睡覺學長)   2017-05-23 15:27:00
就這四項是否符合而已
作者: JG8861 ((冷氣終於來裝了))   2017-05-23 15:43:00
所以是說有可能會超過四項嗎?那其他的項目要去哪裡看呢?
作者: ting69 (☆婷☆)   2017-05-24 11:37:00
就只有四項三. 有說啊應該說辦證明時同時審核且註記上去的就只有這四項
作者: jay771216 (小飄)   2017-05-26 21:28:00
這四項在新制中不是每個身障者都會符合資格所以才會特別標示,其中兩項會註記在證明背面另外兩項是你符合使用資格可以使用該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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