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公告:
標題:身障人員特考增設四等考試司法行政職系執行員類科並修正四等考試圖書資訊管理
類科應試科目
內容:
考試院院會今(13)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第3條附表三
、第4條附表六,增設四等考試司法行政職系執行員類科,另修正四等考試圖書資訊管理
類科應試科目「圖書館管理概要」為「圖書資訊學概要」、「電腦與資訊檢索概要」為「
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考試院說明,為配合用人機關需求,於四等考試司法行政職系增設執行員類科,並參酌公
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同類科訂定應考資格及應試科目。
此外,配合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
科應試專業科目「圖書館管理概要」、「電腦與資訊檢索概要」已修正名稱為「圖書資訊
學概要」、「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修正本考試四等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科同應試
科目名稱為「圖書資訊學概要」及「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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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敘述:
身障四等 增設:執行員(考科比照司法四等)
考科修正:圖書資訊管理
一、原:「圖書館管理概要」 → 修正:「圖書資訊學概要」
二、原:「電腦與資訊檢索概要」 → 修正:「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資料來源: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25945&ctNode=410&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