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提供身障朋友在就業上可運用的資源-職務再設計服務;因本年度有接觸到上PTT而得知此資訊的朋友,所以上來宣導本服務,並於下方提供相關資訊
起因:
身障者在就業前或就業初期,因障礙部分無法順利完成工作,又或因職災後要返回職場;職務再設計服務可協助提供就業輔具、調整工作方法等,讓身障者不會因障礙而影響工作,進而可發揮一己之長。
服務對象:
1. 於"新北市"境內就業之身障者(取得身障手冊)
2. 就業中,且雇主有協助投保
3. 如自己為雇主則無法提供本服務
=====================下面為新北市勞動雲資訊===================
一、簡介:
針對有進用意願而遭遇進用困難之企業,結合專家學者及職評人員組成專業顧問輔導團,協助雇主改善工作環境、機具設備、工作條件或調整工作內容等個別化之分析評估方式,以減少或消除雇主進用障礙,增進身心障礙者工作效能。
◎改善職場工作環境
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所進行與工作場所無障礙環境有關之改善。
◎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
促進身心障礙者適性就業、提高生產力,針對身心障礙者進行工作設備或機具之改善。
◎提供就業輔具
增加、維持、改善身心障礙者就業所需能力之輔助器具。
◎改善工作條件
包括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所需手語翻譯、視力協助、改善交通工作工具等。
◎調整工作方法
雇主透過職業評量及訓練,按身心障礙者特性、分派適當工作,包括:工作重組、調派其他員工和身心障礙員工合作、簡化工作流程、調整工作場所、避免危險性工作等。
◎職務再設計服務
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有關之評量、訓練所需之職務再設計服務。
二、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且工作地點位於新北市者
1. 雇主:即僱用身心障礙員工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機關、學校及團體
2. 公立職業訓練機構
3. 接受政府委託辦理職業訓練之單位或居家就業服務之單位
4. 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
5. 非自營作業者之個人身請
三、如何申請:
應備文件
1. 申請表
2. 身心障礙員工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反面影本(戶籍在外縣市者)
3. 身心障礙者之投保證明、最近1個月薪資所得證明影本、僱用證明或接受職業訓練等相關證明
4. 以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提出申請者,應提供相關執業登記、營業登記或主管機關核發之公益彩券傳統型及立即型彩券經銷證明文件
5. 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四、受理單位:
" 新北市三重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
" https://ilabor.ntpc.gov.tw/page/sanchong-vocational-rehabilitation-center
" 新北市新店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
" https://ilabor.ntpc.gov.tw/page/xindian-vocational-rehabilitation-center
五、補助金額:
每一申請案每年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但有特殊需求,經專案評估核准者,不在此限。
六、法令依據:
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80024
以上說明,如有問題歡迎致電或mail詢問喔~
新北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三重區)
職務再設計專員 駱建志先生 02-29753565#119
email:[email protected]
(剛剛有看了版規,如違反請管理員協助刪文,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