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cse (天晴了沒)
2019-02-11 16:16:58想請問大家這個(身心障礙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實施計畫)
它的意思是說
1.身心障礙者買房子跟銀行辦理貸款後,再申請這個補助,每月會再補貼一點錢
讓你繳房貸嗎?
2.或是指比較優惠的身心障礙者購屋貸款?
(身心障礙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實施計畫)內文如下: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第 12 條。
二、補貼對象之資格及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並領有本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
或證明,且符合下列規定者:
(一)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 4 倍者。
(二)現未接受政府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或興建住宅費用補貼者。
(三)身心障礙者、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於各縣市均無自有住宅或僅有一戶向
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提出本貸款申請日前五年內購買且辦有貸款之住宅,尚未
全部清償者。
(四)貸款利息補貼應以身心障礙者持有之住宅或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
之住宅作為貸款之抵押物。
(五)購置之住宅座落於本市轄區內。
(六)未領有本市身心障礙者津貼給付金額。
三、 補貼基準:
(一)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或郵局勘驗後覈實決定,最高不超過新臺幣220萬元
(二)年限:最長不超過 30 年;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 5 年。
(三)計算基準:比照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補助身心障礙者原購屋承貸金融機
構或郵局貸款利率與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之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