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僅是表示祝福您,並無其他意思熟悉帳號是嗎?真是抱歉啊!幾年前只是提供考情資訊誤導之訊息小弟我甘願受教,但對於已考取公職的您,面對發言修正他人說法時,您的說詞是不是該婉轉呢?無論是考取公職者,還是在公部門經歷者,對於考試及工作的甘苦談,可提供他人做為卓參,不同的聲音不同的意見在所難免,但有了更多的意見,在他人都能做好各方面的考量與做法,感謝rhealin的分享我這邊也提供工作上方面做為卓參,志願、分發等事宜可卓參考取者的心得,記得我剛進市府局處擔任約聘僱人員時,長官同仁不清楚我的障礙狀況(第二類),我就被派為一般正常人的業務直到有業務對我的障礙有困難時,想與長官表示障礙狀況請教交情還不錯的同仁說明是否該向長官表示,同仁向我表示「先試試克服障礙,如果真的不行再向長官表示,畢竟大家都是做一樣的業務,如果因為你不能做,導致同仁長官對你有意見」 這時我才知道,原來身障者在公家機關也如同業界般,難怪長官希望身障者能跟一般正常人一樣可以做的業務,我想表達的是,在不影響障礙的困難情形下,能做的業務盡量做,有困難的業務,可先努力克服,如無法再請示長官可否能對於有障礙困難的業務做調整。對於rhealin前輩提到榜首前三的部分,您知道嗎?近年來身障特考的缺額比您當年的缺額還要少嗎?至於商調部分,可卓參
#1TQcB7YQ (Disabled) 及
#1Szzc2C8 (Disabled) 這位ashiafal前輩說明得很詳細另外,我這邊也提供我市府局處的人事單位的報告,可卓參以下網址,不過這個是以一般正常人考取的程序流程
https://imgur.com/Iddj6ep https://imgur.com/3Jf3gfThttps://imgur.com/pMHyHi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