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證明到期免驚 今年統一延至10月底
https://health.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26512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政府加強宣導非必要情
況減少進出醫療院所。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昨(7日)則發佈公告,考量近期可能有
身心障礙的朋友因身心障礙證明到期,但又不敢到醫院辦理,所以將會統一延長至109年
10月31日。
減少進出醫院 延長至10月辦理
為因應武漢肺炎防疫政策,減少身心障礙者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社會及家庭署祭
出延期辦理措施,若身心障礙證明在109年8月31日(含)之前到期須到醫院重新鑑定的話
,政府會統一將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之完成,期限延長至109年10月31日,身障朋友
可選擇較適當的時間再前往醫院進行重新鑑定。
另外,如果已經和地方政府申請過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辦理時間延長的民眾,一樣適用此
規範可再延長至109年10月31日。若有需延期的民眾,須持原證明至鄉(鎮、市、區)公
所辦理效期延長註記,才能夠以原證明繼續相關權益。
◎如有進一步的問題,可洽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處),或致電1957福利諮詢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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