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規已更新 兩條皆為2020-07-25後發表文章生效
徵才文相關條款
五. 廣告文之相關規定
4. 徵才文必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規定。
*a. 徵才文必須包含公司/商家名稱、公司位置、工作內容、工作待遇、
資格條件、工作時間、福利或升遷制度、聯絡方式,如有任一項未填則
水桶 7 ~ 30 天
*b. 代為徵才者必須註明,違者 水桶 14 天
*c. 五.4.a 五.4.b 2020-07-25(含)後文章生效
移除 五.4 處罰區間
新增 五.4.a 五.4.b 五.4.c
爭議文條款
六. 鬧板相關定義,違反者水桶 1 個月 ~ 1 年 並 退文 0 ~ 1 篇。
5. 如有特殊爭議,經檢舉或板主認定後以鬧板處置。
更新 六 處罰區間
新增 六.5
麻煩 徵才文還是照規定來 雖說身障工作機會不多
但請尊重身障者 不可因為是身障缺的工作就不把資訊貼上來
對於身障者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