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沒有帳號,請我代發:
大家好,不知道有沒有人遇到換發過期的狀況,我的換發期限是110/6/28。
因為今年5月有看到新聞說,身心障礙手冊是今年5/13以後到期需要重新鑑定的,
可以延到12/31,福利一切照舊。
直到昨天我有去查我的生活津貼沒有入款,我以為是周末沒有入帳,但是我查了一下之前
的,也有週末入帳的情況,我才突然想到我的到期日是6/28。
剛剛八點有播1957詢問,結果1957說是 需要【重新鑑定】的才有符合這項規定。
像我這種只要換發的,不列入其內。
我就問他:這樣是不是等同於我要重新鑑定?他說對
現在我沒辦法工作,需要生活津貼,而且我也不敢去醫院,因為我的走路必須要靠手
撐牆壁,或是觸摸扶手。
我有詢問這樣可以去哪裡申訴或是請求協助,1957說只能打電話問問看公所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還是哪裡能針對法則做申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