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4月至12月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領有以下補助或津貼之一者,可以領取加發生
活補助:
(一)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三)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四)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五)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含孫子女)生活津貼或子女(含孫子女)教育補助
112年4月至12月,符合領取資格者,每人每月250元。
若同時符合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則從優擇一發給每人每月發給750元或500元。
我是剛剛看郵局APP推播才知道有這件事情...
250元 呃 對於部分弱勢的確不無小補啦
大概我一天餐費 免強還行
這資訊好像有點晚了 希望大家收到$$的話別驚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