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Q_ary gcfs1597水桶1080日

作者: gcfs1597 (啊呀揑\(・ω・)/)   2014-06-06 1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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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名/所在群組: Q_ary/DiscuService
申訴人:gcfs1597
被申訴人:kofsotall [板主]
申訴原因: 板規有明確瑕疵造成不當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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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5/24由kofsotall版主以重複問卷為由,
將本人"gcfs1597"帳號水桶30日。
但後續於5/28又經人檢舉"使用分身填問卷",
故版主又改判本人本尊與分身水桶加重至1080日。
惟問卷版板規有關上述違反情事之說明及罰則規定均無詳細說明,
故本人深覺此判決極不合理。
以下就申訴要點說明:
1.本人因分身推文而被水桶,
惟板主於回覆信中描述"水桶期間 不得推文 分身也是一樣的",
板規並無規相關規定,分身者會被水桶,
並於板規僅寫"濫用"、"亂版",
但何種行為屬於亂版、濫用,均無相關解釋,
本人於使用分身期間亦無擾亂別人之情事,
但卻因此被水桶,相當不合理。
除水桶原因外,
水桶日數也相當不合理,
根據版主回復,"超過10次推文視為重大違規"
惟板規亦無相關規定,
本人也因此由原本的水桶30日暴增為三年,
而且水桶原因在板規上均無明確規定,
本人實在難以接受本次判決。
2.
本次水桶之判決雖然於公告文內說明是依照板規,
但是經與板主溝通後發現,
板規規定相當不明確,
雖說是依板規判決,
但是判決過程幾乎都是版主自行決定,
包括是否為"亂板"、"濫用"之判定,以及水桶天數判定,
板規均沒詳細說明,
但在與板主溝通過程中,
卻無端冒出分身不可推文、推文次數10次以上屬重大違規等規定,
均為版主自由心證,
且本人是因遭人檢舉,故才有後續事件,
而透過版主了解,
檢舉人一直為同一人,
雖然另為版主說明連續檢舉行為是否有惡意針對性並不影響板務,
但在本版及本次事件而言,
檢舉人仍對版主施壓說為何不處理檢舉,
後續版主即水桶本人,
在板規不明確、版主判決為自行決定、
檢舉人為同一人又不公開的幾種情況下,
本人亦可以合理懷疑遭受版主惡意針對,
或是版主因受到檢舉人過度施壓,
才造成30日變成三年水桶判決。
故連續檢舉行為並非完全不影響板務,
連續檢舉行為亦為本次申訴的原因之一。
3.
本次爭議始於板規規定不清,
與版主站內信交談之中,
版主亦承認板規規定不明,並同意改進,
但本人卻要因此連兩個帳號被水桶三年,
根本就毫無道理。
雖然PTT可以再申請分身,
但本次被水桶之本尊及分身帳號係本人長期使用帳號,
何故要因問卷板板規不清而讓本人的帳號背負水桶污名。
且要長達三年,
並不是因為網路匿名就可以無限開分身,
那PTT帳號需經註冊又有何意義。
以上為申述說明,
其實在板上不能推文影響也並不是很大
只是想為所有因不明確板規而受害的善意填卷者發聲
若因板規上有瑕疵 而使任何人權益受損 我認為這不是件好事
在此強烈要求板主群仔細重新檢視板規後
訂出明確規範 且能特別訂出排除惡意針對檢舉者之條款
望小組長可介入其中秉公處理
作者: biup2 (biup2)   2014-06-06 12:43:00
麻煩請針對案由申訴,謝謝。檢舉人連續檢舉的行為無任何不法個別檢舉行為是否為惡意並不影響板務之處理,板務處理是針對違規行為事實來做裁決。以上言論非屬此申訴案件之板主答辯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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