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Issue板要選新板主
但是對於板友的選舉權有諸多PTT前所未見的限制
像是對參選者的限制之一 就是不能曾有水桶記錄
另外一像更離譜 是對投票板友的限制
引述板主所言(全原文另外轉錄):
============
老夫目前心中有一個草案:
上站次數超過80,且在板上發過3篇文章以上,並沒有X1以上紀錄的板友才能投票。
不知道諸位覺得是否恰當?希望諸君可以踴躍回文討論。
=============
上站次數算是比較合理的規定。
但是還要發過3篇文? 那麼潛水或是只用推文的板友就不能有投票權?
還有就算有發文,但是發文還不能有X1的記錄?
那不就是對於不同意見的板友進一步限制其權利嗎?
現在是怎樣,X1或水桶就等於是褫奪公權終身了是吧?
說好的尊重多元的聲音呢? 看看下面這一段
PublicIssue 公民覺醒版 主旨:
「無論高牆是多麼正確,雞蛋是多麼地錯誤,我永遠站在雞蛋這邊。」
現在公民板自己要建立高牆了...而且是錯誤的高牆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