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20141116 使用者 rocfrank 檢舉案

作者: cutesakai (魯蛇打掃小弟in大陸)   2015-02-14 02:17:12
事發時間:2014.11.16
事發板名:PublicIssue
板主:meowmeowgo
當事者:rocfrank
判決結果:
(原判決結果)檢舉案不成立
2015/03/05更新:
1.rocfrank於公民覺醒板的處分務必於三天內取消,板主應於公民檢舉板進行處分。
另公民檢舉板另有板規,可以板規進行處分。
2.板主meowmeowgo警告乙次。
判決主文:
1.依站規第十六條
第十六條(檢舉應註明事項)
提出檢舉時,必須註明下列事項:
一、檢舉人
二、被檢舉人
三、檢舉事由
四、所附證據
前項檢舉人及被檢舉人須填載明確,檢舉事由須秉實詳述,所附證據須充分真實。
rocfrank應提出不同時間之同篇文章佐證theseller 有修改推文,但於該板與本板
之中文章中並沒有提出相關文章作證,而該條板規已述明清楚處罰依據與範圍,故
無不當之處
2.建議板主於處分公告文章盡量減少令人誤會的字眼。
3.關於 musashi0839板主共用ID乙案,與此案無關。本人已向帳號部詢問是否可以由
小組長代為提出檢舉案。
4.相關文章收錄於精華區13-5-6-1,原系列文章從板上移除。
2015/03/05更新
6.板主務必於三天內取消公民覺醒板對於rocfrank之處分,因使用者經板主判定違規
於公民檢舉板,其處分不應在公民覺醒板執行。這邊組務判決錯誤,小組長在此致
歉並更新判決,請板主多加注意板規執行狀況。
7.板主若於公民檢舉板執行原處分,則必須扣除已於公民覺醒板執行天數。
8.在此造成rocfrank之不便,敝人在此並代板主向您致歉。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2-14 02:25:00
亂判一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