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8-01-31 15:40:35雖然去年取得了開放水域初階潛水證照
但其實還是很不清楚其效用
因此想請教一下板友們下列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
1.在任何觀光景點自行租用潛水設備自己一個人去潛水
2.與朋友搭船出遊的時候可以進行船潛
3.在港岸邊有重要物品掉落水底時 可以自行下水尋找
4.可以在水深超過18米處下水 只要不潛超過18米即可
5.船老大說螺旋槳被漁網卡到 請我下水幫忙割一下
考到潛水證照後 出海時偶爾會被提出一些我自己理所當然拒絕的要求
主要是項目3至5這些情況
但還是希望能提出相關的法令依據
直接跟周邊的人證明雖然我不想這樣做 但這些事情也的確是不能做的
還請各位幫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