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囉唆,直接問離婚協議內容

作者: KINL (LLA)   2014-08-20 10:30:11
※ 引述《abow0807 (阿暴哥哥)》之銘言:
: 女方堅持要離,溝通無效我認了
: 目前:二個小孩她要我扶養(4、5歲),我當然願意
: 財產:無動產,一台2013年休旅在她名下,她不要
: 女方特殊要求:可以每天幫忙接送小孩下課
: 請問有經驗的前輩,離婚諧議書需要注意哪些條件,避免未來的糾紛?
: 週四要談判了
雙方未來都會有再找對象的可能,
[女方特殊要求:可以每天幫忙接送小孩下課],
我覺得你的老婆很聰明的一招,每天都可以接送小孩,
她可以每天當好人,好媽媽,你得每天當壞壞人,或壞爸爸。
如果雙方教養觀念差異更大時,恐怕你會更辛苦。
每天幫忙接送小孩下課,試想有一女人每天早晚都會到你家按鈴接送小孩,
換句話說每一天她都擁有到你家監控的權力,
如果你的未來女友或妻子看到這樣的場景,這對於你的生活(再婚生活)
會不會是一個干擾,我不知道你的未來女友或妻子能忍受嗎??
所以,除了談小孩的監護權(主要教養者及到校親師會由監護權人擔任),
另外探視權會面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和頻率)都要談好,因為孩子會長大
孩子大了會有補習才藝或參加活動情況,雙方也都有可能會去再交男女朋
友,建議平常日以你為主,採取放假日給一整天或六日全給她,或是六日
雙方可調整一到兩天彈性,暑假連續假日可以全給她或是互相彈性分配給
一半皆可,平常日以你為主。然後孩子盡量由你送去她那邊。以假日和平
常日來做分配,對你會比較好。
另外,就是先聽聽她的條件與要求後,其實你也可以只當好爸爸即可,為何
不考慮互換呢?也就是孩子監護權都給她,由她去扶養,換成你每天接送小孩
來監控,這樣也可以。如果有要考慮再婚,得替你的未來妻子設想,這樣對
你來說反而會是更好。
作者: LilacSnow (販劍 製杖 持盾)   2014-08-22 04:30:00
有理
作者: SuWeiLin (酥酥)   2014-08-24 08:14:00
同意這點...剛看原文就覺得這要求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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