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婚姻是協議離婚,沒有小孩
離婚兩年了,最近交了新男友
1.
其實不只是社會觀感對離婚的人有偏見,連自己的家人都會。
不肯和我現在的男友見面吃飯,
未結婚前和男朋友同居都沒反對,
離婚後和男朋友外出過夜還被罵很隨便。
2.
上一段婚姻,老公是超級大男人,
不管什麼事都不願意溝通,講話都是上司對下屬交代工作的口氣。
離了婚之後才終於又像朋友一樣,也願意對我說謝謝了。
新男友也有點前夫的氣質,也是大男人一個,
不同處在於至少我們可以好好的談話,有事情也願意溝通,
願意讓未來的路盡量朝向好的方面。
我想說的是,
對離婚的人,社會或家人給的偏見是難免會有的,
但是只要自己是努力往好的地方走,就要多給自己一點勇氣。
我媽媽罵我很隨便的時候我很受傷,還好我男友安慰我不要在意,
他說:你只跟我約會,又不是一直換男人,不是隨便。
而離婚之後再找到和前夫(或前妻)一樣的對象這是非常有可能的,
即便不是自己去挑來的另一半,喜歡你的氣質和條件的人很可能都是同一類的,
所以不能一廂情願地認為下一個會更好,或把一切都交給緣份或運氣,
要看清楚自己和對方的問題並且好好處理,才不會又掉進下一個坑。
(分手應該也是同樣的道理)
和大家分享,希望每個人都能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