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已經面臨到離婚的問題,先敘述一下目前的狀況讓大家了解
首先,我們結婚大概半年多,大概從四月開始分居到現在
四月份吵架時偶有聯絡,五月到現在則都沒有連絡
然後我們沒有小孩
離婚的理由是因為她對於我的家庭一直無法認同,一直再做一些超出我界線的事情
家裡的人也都知道,也都很困擾
最後我決定離婚
但是她其實並不想離婚,她認為她可以改變,但是有些事情真的不是說變就變
不然也不會走到今天這地步
中間有幾次她來找我談,但是談的都不是很愉快
因為講得很氣,所以講話也讓很讓她覺得很受傷
但,最後我也堅持就是要離婚
目前都因為分居,且都沒連絡,所以我有一些心理準備,就是求償的問題
可能是因為這原因,讓她考慮這麼久都不跟我聯繫
我想請問大家,以我們這種狀況,沒有家庭暴力、第三者、沒小孩
然後我提出離婚,她是不願意的接受,她可以對我提出什麼求償嗎?
比如說婚宴的桌錢、金飾、等一些結婚的費用,或者是什麼精神上的賠償
如果她提出來的金額我不能接受,是不是就非得走法律的途徑
換一個說法,我是不是也能對她提出一些賠償!?
如果能好好的協議離婚是最好的情況,但是還是想了解一下以我們這種情況
對於賠償的標準有哪些,如果合理就接受,不合理則要找出最佳的辦法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