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陣子以後,
前妻對我殷勤問候更勝離婚前幾年對我的關心,
偶爾匆匆見面,她總是用著像小動物的眼神看著我。
堅持不去想她的想法,似乎也有了鬆動。
然而,
為什麼要對一個萍水相逢的炮友那樣好? 讓我感到多年的付出和相處是如此荒繆?
為什麼要玩到比一個妓女還放的開?
你說那些話只是助興,就沒想過字字句句都在背叛我、刺痛我?
或許你覺得既然玩了,就要多體驗一些,卻沒想過這樣怎麼回頭?
當你傳那首「突然好想你」給我的時候,我剛好在久違的重慶南北路,
看著那一間間改裝的HOTEL,
想起你在Line上討論要去哪一間開房,你的對話出現了三間以上的旅館名稱,
你要我怎樣相信你"只"玩了兩次?
你看著我的眼神,彷彿訴說對我的在乎,
然而你既然能夠不動聲色的出軌,相信你,是不是又是場錯誤?
假如不是你炮友說我告他,他要叫他老婆告你,你今天還會想到要回頭嗎?
或許是舊情難忘,或許是害怕孤獨,我想她,
但我不知有可能原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