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離婚財產的問題

作者: glaciereyes (諾言法律事務所)   2016-08-04 09:12:17
您好 我是律師
您先生說錢都是他賺的,一毛錢都不會給你云云,其實是錯的。
因為做家事,本身就有其價值,法律用語稱為「家事有價」
所以民法才會這樣規定(假設你們沒有約定財產制)
1030-1條第1項前段: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
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
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因此,您理論上可以向先生請求婚後收入財產的一半,
而該一半財產,正是您長年操持家務的價經濟值,
請參考
※ 引述《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之銘言:
: 簡單說
: 雙方都無外遇,就是個性不合相處不了
: 我跟先生白手起家
: 開了一間店
: 他是專業人士,主要都是他在工作
: 沒有小孩前我是當他的助理
: 有了小孩後,我變專職家庭主婦
: 平常會上個班當他助理(ㄧ週2次早上)
: 他的財產都是跟我婚後才賺
: 店面跟車子在我名下
: 現金一半他的名字,ㄧ半我的名字
: 吵架時,他就會逼我把銀行的錢轉回去給他
: 房子、車子過還給他
: 他說錢都是他賺的
: 他一毛都不會給我,要我走
: 我想請問,我如果跟他離婚
: 真的一毛錢都拿不到嗎?
: 跟他十多年了,就算我要走
: 我也不甘心空手離開
: 該怎麼做才好?
: Ps一直以來我都是當他助理,
: 嚴格來說我沒有謀生能力
作者: mcconnell (林大呆)   2016-08-04 19:36:00
男方沒對不起女方, 但這法條似乎在處罰愛存錢,努力賺錢的一方。文中男方可推測當初因為“愛”且給女方“安全感”而將房子車子寫女方名字,現金也一半在女方。
作者: glaciereyes (諾言法律事務所)   2016-08-04 23:40:00
當然,法律如此規定有用意,但於具體個案中如何擬定最佳的訴訟策略,則是律師的價值,應於具體個案中討論,尚不能一概而論
作者: lss611017   2016-08-05 10:57:00
借頻發問一下,婚姻中將房屋贈予妻子,若離婚可以要求房屋分配嗎?謝謝您!
作者: mamadodo (mamadodo)   2016-08-05 19:54:00
回樓上,贈與的不能分配
作者: lss611017   2016-08-06 02:39:00
謝謝你!
作者: schopan (去)   2016-08-10 14:00:00
婚姻本來就是分工 如果說男方賺的金錢女方不能請求那女方花時間教養的孩子 男方也沒資格搶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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