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vorce01 (離婚版匿å帳號)
2016-09-20 22:04:26結婚兩年多了
女方的家境很好
男方家境普通
婚前就知道婚後要住男方家中(男方名字購買的房子,與公婆同住)
但婚後女方一直不認同公婆的價值觀
一直要搬出去
吵鬧最後的結果是
房子過戶給男方的親人
公婆拿出一筆頭期款搬出去住
房子買兩個人的名字
貸款 水電 管理費 生活支出都是男方出
女方認為這些都是應該的(不然結婚的意義在哪
登記所有權人的時候就沒得妥協了, 讓急的人去妥協吧換個投資報酬概念, 願意讓她投資幾年時間換這半間房子?我覺得一輩子差不多~
作者: katling 2016-09-21 18:29:00
真的沒辦法相處你就會認賠殺出了
作者:
xpmax (藍天白雲)
2016-09-22 22:16:00堅持所有花費一人一半啊 包括房貸 你都想離婚了怕啥
作者:
SkyPtt (è—å¤©ç™½é›²ç¶ è‰åœ°)
2016-09-23 13:12:005F+1
作者:
ImOnLine (So be it)
2016-09-24 17:26:00BonJOvi: this house is not for sale
作者:
akiwa (akiwa)
2016-09-24 21:41:00認識女方家境很好的,都是婚後沒工作但爸媽依舊給零用金,名牌包就請她自己買啊!你賺的錢還是妥善運用的好,誰叫你不找門當戶對的?而且家境好的不是應該娘家就給她一棟了,還需要靠你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