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放在安親班沒拿回
因此要我提早送回孩子們…= =+
之前法院協商時
已經寫好 要我春節不去接孩子們
寒假得接孩子們住十天
我才接他們要住八天而已
還要我再提早 辦不到
男方的媽媽以前要我不要跟她聯絡接孩子的事
(只跟男方用line及簡訊提醒接孩子們的日期時間 沒再多談)
現在哇哇叫她不知道我何時要接孩子
寒假作業因此沒準備
說我沒提早送孩子們回去 是要讓孩子們熬夜趕完
(開學前一天我才會送孩子們回去)
男方line完全沒任何訊息
只有已讀我傳的接孩子們時間日期
一個月前有告知了
接孩子們的前兩天也再傳訊說明臨時有事 會晚一天接孩子們
實在是……這樣我還需要再傳
把寒假作業寄來會讓孩子們補寫完
這類教導怎麼做事的訊息嗎?
寒假前 期末考前
曾發生在我要去接孩子們的當天
才要我不要去接 要讓孩子去安親班考前複習
我假已經排好不加班了
況且才小一
當然也是拒絕 照樣去接
男方媽媽便說我在害孩子們
絕不再當被軟土深掘的角色
好讓他們以後一直找藉口減少我的探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