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禮拜,是我人生變化最大的時候
發現老公外遇,起初我相信他們只是談的來的朋友,但當對方老公(第三者也是有家庭的
人)找上我,我才知道我被騙很多,原來她們今年三月就在一起了....
我手邊沒有證據,我可以離婚但我要我的孩子!但老公堅持不給孩子,我實在沒辦法在那
個家待下去,沒辦法睡在他們也曾做愛過的床上,但我老公反過來咬我一口,說我沒有他
和小三在一起的證據,但如果我沒回家,他就要反過來告我不履行夫妻義務!以後連看小
孩的機會都沒有!!
天兒啊!明明不是我做錯,為什麼顯的我被壓著打,想問一下,有人知道沒住家裡多久會
被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