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離婚的幾個小問題

作者: ac135211 (Allen Chi)   2017-08-27 10:17:06
手機排版,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見諒。
我同事一個女生剛剛跟他老公結婚不滿一年,但是她無法接受老公脾氣不穩定的這件事。脾氣不穩定會打牆壁或是開快車或是對女方大吼大叫。婚前其實就知道老公脾氣不穩,本來以為婚後會改變,結果好像也沒有,所以她就毅然決然地離開了,回到自己的娘家,現在還是住在娘家。
想請問,
1.女方離開家裡的時間在法律上有時間上的限制嗎?是不是有多久以內要回家不然會違法,
2.女方如果想離婚,是否要離開多久才有辦法提出離婚的訴求?
目前男方是很積極地說他會改變,想要女方再給一個機會,態度也都算好,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只是單純因為想要女生回去所以做的很周全,回去以後又故態復萌?
個性的問題各位覺得真的容易改變嗎?謝謝大家。
作者: DaimlerHuang (達米樂)   2017-08-27 11:42:00
我猜,等對方告履行同居義務,反過來因為不願履行順便訴請離婚... 只是猜,請向專業諮詢現在公部門多有免費法律諮詢了
作者: rockido (123)   2017-08-27 17:08:00
1.無正當理由離開雙方同居處所達相當時間之繼續 即可能構成離婚事由之惡意遺棄(此惡意遺棄為民法用語 並非指刑法上遺棄罪) 當然主張有不履行同居之正當理由則另當別論白話說 如果有不想同居正當理由 在事由消滅前 可以不同居2.想離婚就可以提 看能不能協議 若要上法院 除非構成民法1052條1項1款至10款 否則就要說服法院婚姻已達重大破綻若我是您 我會建議女方先回去 一來避免自己淪為惡意遺棄他方變成離婚發生可歸責之一方(後續損賠問題) 再者回去後不妨給對方一次機會 畢竟對方積極說他會改變 但必要保護跟蒐證得自己小心進行 最後倘他方惡性不改 自己也有蒐證將來在主張婚姻已達重大破綻才有可能成功 給自己一分保障也就是說 離婚事由是可歸責他方 將來請求損賠才容易
作者: SkyPtt (藍天白雲綠草地)   2017-08-28 01:00:00
女方自行離家,不是做為女方要求離婚的理由吧可以這樣的話,每個外遇的人都可以解套了
作者: vernon0913 (X10 你給我爭氣些!!!)   2017-08-28 12:17:00
通常婚前就有的惡習或態度不良,婚後只會更嚴重,過來人經驗談......
作者: ac135211 (Allen Chi)   2017-08-29 11:44:00
謝謝da蘂iae蕋ui蒭u謝謝大家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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