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toum (不拖不欠)》之銘言:
: 我跟太太結婚四年了,我警職她教職,有一個兩歲的小朋友。我們一家三口
: 是處於分隔三地的狀態(我北部、她中部、小孩南部)小孩平日由她娘家幫忙
: 照顧,假日則帶回我家三人團聚;小孩的花費由我支出因應。會想離婚的原
: 因是太太長時間的言語(精神)暴力及對我家人的不尊重,尤其是在她考上正
: 式教師跟生完小孩後日益嚴重,可以很明顯地感受到她考上正職後的優越感。
: 舉例一:嫁進我家後從沒叫過我爸媽,甚至跟我爸媽應對方式很不客氣,彷彿
: 她是老師,我爸媽是學生。
傳統(男權)婚姻 本來就是為<男尊女卑>的情況而設計的 (孔子是歧視女人的!!!)
所以 當女男社經地位"平等"時 就會產生"女人不適應傳統<重男輕女>婚姻"種種問題!
(想想在古代 女人是不念書 不識字的情況結婚生子
和現在女人"學歷/收入與男人相當"相比 是地與天之別)
至於叫"爸媽"
對我來說 只有養小孩"實際行為"的人 才有資格被叫"爸媽"!!!
媳婦叫"公婆"爸媽 是傳統"男權文化"的產物 (公婆真"好賺"!!!)
不用花一毛一力 就可讓"別人辛苦生養二十年的小孩" 叫自己"爸媽"???
合理嗎????????
男權可真喜歡"耍淫威"啊!!! (嘿嘿~~)
: 舉例二:我弟本來大學畢業在超商打工,後來也去考警察特考,但是第一年沒
: 考上,她私底下跟我譏笑我弟很沒用。
你弟怎樣 其實是和她"無關"的
是<傳統婚姻: 叫女人"婚後"變成夫家人 夫家人力>
女人才會變成"管到"夫家人
(否則 身為男人的你 怎不會去"開口閉口"她娘家人的事?)
: 舉例三:時常跟我講這社會就是老師跟醫生的社會地位比較高(她弟是醫生)
:
: 警察的社會地位就是比較低,還常說跟同事講起自己老公的職業都不
: 知道該怎麼講,一般人又不知道警官跟警員的差別,所以她都索性對
: 同事講老公是公務人員,而不說是警官。
你自己要對你自己的工作與價值有信心!!!
管她想怎麼講???
你自己在工作上有成就感 覺得有意義就好!!!
: 舉例四:時常向我抱怨小孩都是娘家在帶,說我們這邊都不負責,我知道帶小
: 孩很辛苦,所以有關小孩的支出我也是全權負責,有時候她郵購小孩
: 的用品到我家,我家人簽收也會處理,奶粉尿布那些也都是我媽媽買
: 。有時候被她念到煩了我也是對她說我們男方出力雖然比較少,但是
: 小孩的支出也是我們這邊負責,她又會回說沒出力的話出錢也是應該
: ,更何況小孩是跟男方姓,本來就應該我們負責。另外她假日去研所
小孩只跟男方姓 本來就<不合理>!!! (只跟男方姓 是男人"欠"女人!!!)
龍應台的爸爸姓龍! 媽媽姓應!
小孩是夫妻一起生養的 應該<雙姓>!!!
(這世界就是這樣.... 有人以<佔人便宜>為樂!!! 有人不喜歡<虧欠>別人!!!)
: 上課時,小孩讓我跟我媽照顧,她又會時時刻刻LINE我媽問小孩的狀
: 況,還得拍照、錄影讓她知道小孩現在在幹嘛,若訊息晚回,她又會
: 在LINE上面指責說現在狀況到底是怎樣,小孩這樣給我們她哪會放心
: 諸如此類的詞語,造成我媽精神上的壓力。簡而言之,她根本不放心
: 小孩讓我們男方這邊照顧,但是又一直抱怨我們男方不負責。
小孩其實可請保母帶 (我就是保母帶大 直到念幼稚園)
可減少姻親父母的壓力!
: 上述例子只是四年婚姻生活的冰山一角,跟她相處模式是[順她生,逆她亡]
夫妻是在同一條船上
太太所想的 所出的力 最後還不是用在<整個家>身上?!
男人到底會不會想啊????
(現在錢難賺 你是有多少錢 可耗費在"另結一次婚"上???)
: 夫妻之間完全沒有溝通協調的可能,只要不順她的意便是動輒得咎,得承受她
: 犀利的傷人詞語。她的規劃是要我調去台中,在台中買房定居,但我跟她都不
: 是台中人,卻得因為她考上台中而配合她定居台中。最近一次大吵是因為我調
: 不到台中,只好先調回高雄;她火大了,說明年要帶小孩上來自己照顧,讓小
一起住台中 有甚麼不可?
(住哪有差嗎? 不同地方 不同風景 不同好處 又不是叫女婿和岳父母住一起!!!)
有人都舉家搬到美國了!
(賴啟河醫生五個小孩 通通在美國落地生根 只有他自己一人住台灣)
: 孩上私立幼稚園,要我們家想個解決辦法,一定要有人跟她一起照顧小孩,甚
: 至為此對我媽大吼了十幾分鐘。其實小孩是可以留在我家在我家附近上私立幼
: 稚園的,我爸媽早晚接送,晚上我下班回來照顧都可以,但是她就是不信任我
: 們家,所以我就說那我坐高鐵台中高雄通勤,她要我說到做到。但是從這事我
: 已沒辦法再忍耐下去了,夫妻之間早已因為她無視別人感受、不克制情緒的犀
: 利詞語磨滅了彼此的感情,她還常說她說話直、沒惡意,像她這樣的人最好相
: 處,但是我跟她真的無法再相處下去,我們平常也沒有再互相關心對方,只有
: 共同照顧小孩時才會有互動,也因為感情消彌殆盡,小孩出生後的這兩年我們
: 也只有過兩次性行為,因為我早已不愛她。
: 目前狀況要走向協議離婚是不可能的,她曾說過不可能跟我離婚,要拖著我一
: 輩子,她就是要我的錢,若要走法院判決,勢必要蒐集一些事證,但是精神暴
: 力(虐待)難舉證,夫妻長久處於這種冷暴力狀態,小孩長大也會感覺得到,這
: 樣對小孩又何嘗不是一種精神傷害呢?
離不離婚有差嗎?
1. 除非你另找"社經條件比你差一段距離"的女人 才會願意配合"夫家" 以"夫家"為主
2. 很多離過婚的女人 已被<傳統婚姻: 不夠尊重女人 / 視女人為二等公民>嚇到
已沒興趣"第二春"!!! (因為單身更快活啦!!!)
你太太不是甚麼奇葩 正常心理反應而已!!!
(你和她之間許多不愉快的情緒累積
其實是<傳統婚姻中 "重男輕女"的意識形態造成
你覺得她不夠"傳統" 有"主見"(有腦袋)>
事實上 你和她不是<男女平等/男女平等尊重>婚姻 小孩也沒<雙姓>
講嚴重一點 有些早期傳統婦女 因為無法<離婚>
長期在婚姻中所受到夫家人言語的"精神傷害" 有時受創到還要看<精神科>)
你就算換一個和她條件差不多的太太 一樣是她這種反應與心理!!!